根據《隆陽區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和人員流動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精神,現就隆陽區教育系統城區學校教師選調和區外教師調入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流動調配人員基本條件
(一)區外調入基本條件
1、具備擬調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工作履歷。
2、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初始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相應工作經歷滿3年及以上;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年齡須在30周歲及以下,初始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相應工作經歷滿2年及以上。
3、榮獲州(市)黨委政府及以上工作表彰、縣(區)及以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方面代表區域領先水平,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區內調入城區基本條件
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在鄉鎮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中學教師中級職稱及以上、教育教學成績優秀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二、城區有調入指標的學校
區一中、保八中、保山民族中學、保十中、保六中;實驗小學、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學;區幼兒園;教師進修學校。
三、工作程序
1、區外調入教師于201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11:30到區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提交個人身份證、初始及最高學歷的畢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從事工作的證明(包括個人基本情況,任教學校、任教科目、任教年級以及本人的聯系電話等等)。報名后統一參加說課考試,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調人員,報請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后統一分配。
2、區內調入城區教師先到有調入指標的學校報名,學校于201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組織考試,并根據考試結果按1:2的比例于8月15日11:30前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組織統一考試,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調人員,報請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
隆陽區教育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