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4年泰安市教師招聘東平縣招聘考試紀律有何要求?
答:(1)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我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2)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今后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范圍內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3)對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無線電接收設備作弊的進行嚴厲打擊。對通過網絡、飛信、微信以及其他信息傳播渠道散發“考試包(保)過”、“出售真題”、疑似試題泄密、考試作弊、惡意炒作、買賣試題等有害信息的,視危害程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法懲處。
(4)宣傳、經信、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打擊各類助考犯罪和人事考試違法違規行為,確??荚嚢踩?/P>
(5)《考生守則》《考生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的各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