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勵農村鄉鎮學校教師工作積極性,擇優考調一批工作業績顯著、專業發展突出的農村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以滿足新成立的寧河初中及其它城區學校因擴模增容的學科教師需求,根據《中共巫溪縣委辦公室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巫溪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的通知》(巫溪委辦發〔2013〕29號)和《巫溪縣教育委員會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巫溪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巫溪教發〔2014〕41號)要求,按照教師進城必考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農村學校公開考調教師33名。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1.公開透明原則;
2.工作業績與專業發展并重原則;
3.雙向選擇,擇優聘用原則;
4.服從學??諐?職稱)聘用原則。
二、考調學科及數量
本次5所城區學校共考調9個學科33名教師,具體需求情況見《巫溪縣2014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需求情況表》(附件1)。
三、報考要求
(一)報考條件
按照《巫溪縣教育委員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巫溪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巫溪教發〔2014〕41號)中的“報考條件”執行。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符合報考條件人員于8月14日15:00-17:00在縣教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2.報名地點:縣教委人事科
3.報名材料
(1)“學校推薦報告”及《巫溪縣2014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申請表》(附件2),“學校推薦報告”須校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及其它相關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檔案材料及文件復印件須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農村學校工作年限證明,在本縣內有多個農村學校工作經歷的,須有經相應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證明。
(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其中1張貼到申請表對應框內,其余2張貼到申請表右上角。
4.學校層次對應報考,學校和學科均不兼報,農村高完中(含職中)的初中教師可報考城區學校的初中??颊{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考調指標之比不足2︰1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考調指標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調總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可確定為考察對象;學校崗位無報考的,從報考其它學校同崗位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對象,以滿足該校崗位需求。
5.近三年時間界定
(1)年度考核時間:小學2011-2012學年度、2012-2013學年度、2013-2014學年度;中學:2010-2011學年度、2011-2012學年度、2012-2013學年度。
(2)其它加分材料時間:2011年9月1日-2014年8月11日,以證書或相關材料上的時間為準;若證書或其它材料上明確了具體時間的,以明確的時間為準。
6.加分計分及公示:所有加分按《巫溪縣教育委員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巫溪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巫溪教發〔2014〕41號)有關標準和要求計分,經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后于8月14日在縣教委底樓大廳張貼公示,對本人或他人的加分有異議的,于8月15日12:00時前書面實名反映或舉報,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試
由縣教委會同人力社保局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統一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其中音樂、體育筆試綜合知識時間為60分鐘,即上午9:00-10:00;10:10開始測試音樂、體育能力,每人限10分鐘內完成(包括個人特長展示時間)。
2.考試地點:巫溪縣鎮泉小學
3.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巫溪縣教育委員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巫溪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巫溪教發〔2014〕41號)所規定的內容。藝體學科專業能力測試具體內容:
(1)音樂:鍵盤彈奏、視唱和特長展示各占50%,特長展示可自帶教具;
(2)美術:素描和色彩靜物寫生各占50%,參考教師自帶畫具;
(3)體育:口令指揮同時進行隊列練習、兩操和特長展示各占50%,參考教師自帶教具。
4.計分辦法
總成績100分=考核加分20分+考試80分(專業測試50分+綜合測試30分),所有分數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偝煽冊谖紫h教育網和巫溪縣教育委員會辦公大樓底樓(大廳)張榜公布。
(三)考察
按《巫溪縣教育委員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巫溪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巫溪教發〔2014〕41號)有關要求進行考察。
(四)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公示。
(五)聘用
凡公示無異議的考察合格者,并按相關規定完善工作調動及崗位聘用手續。職稱崗位聘任為十二級及以下,若調入學校有空崗的可對應聘用,無對應的依次逐級低聘空崗。
五、工作要求
(一)整個考調工作在巫溪縣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嚴格按考調原則進行。
(二)考調工作由縣教委會同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三)考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四)考調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機打擊報復,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考調公告”由城區教師考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巫溪縣教育委員
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8日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1.巫溪縣2014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需求情況表.doc》,《2.巫溪縣2014年城區學校公開考調教師申請表.doc》來源于巫溪教育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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