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和理財、金融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 適應內蒙古西部經濟建設,尤其是巴彥淖爾市及周邊地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需要, 能在工商、金融企業、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從事財務、金融管理以及教學、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就業主要面向
財務管理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在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從事財務管理或其它經濟管理工作,也可在學校和科研單位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
三、主干學科
經濟學、工商管理
四、修業年限
學制:四年,學生可在4—6年內完成學業。
五、畢業證書及學位
(一)畢業要求:凡具有學籍的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德、智、體、美考核合格,學生各門課程考試全部合格,取得相應學分,同時取得10學分以上的學校公選課學分,即可畢業。
學生必須取得的證書包括:
①計算機等級證書;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
②英語等級證書。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及以上證書。
(二)授予學位: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最低學分,完成規定的實踐必修課程,通過畢業論文答辯,成績合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三)畢業學分要求:187分。
六、主要課程
1.主要課程
本專業主要課程有:管理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學、基礎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經濟法、中級財務管理、高級財務管理、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投資學、跨國公司財務、項目評估、貨幣銀行學、稅法、中級財務會計、審計學、數據庫
2.核心課程
管理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學、基礎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經濟法、中級財務管理、高級財務管理、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投資學、跨國公司財務、項目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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