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工作,充實基層勞動保障協理員的隊伍,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宿遷市公益性崗位認定使用和管理辦法》(宿政發〔2009〕48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宿遷市公益性崗位勞動保障協理員管理辦法的通知》(宿人社發〔2012〕263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洋河新區勞動保障協理員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洋河新區下轄洋河、鄭樓、倉集三個鄉鎮村級平臺勞動保障協理員。
二、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有本市戶籍;
3、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35周歲以下;
5、熟悉計算機操作,會使用辦公自動化軟件;
6、熱愛基層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紀違法行為。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職工家庭的;
(3)城鎮零就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
(4)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
(5)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家庭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與培訓上崗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hrss.gov.cn/)和“宿遷191創業就業服務網”(http://www.sq191.cn/)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8月11日-8月15日下午16:00,工作日期間上班時間,報名時攜帶證明材料包括:①一寸免冠近期彩照2張。②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③低保證或特困職工證等證件或其他能夠證明困難家庭情況的相關材料。
2、報名地點: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1號和2號窗口(市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方舟1號樓)
3.領取準考證時間
符合條件人員于8月18 日上午11:30前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最高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在“宿遷191創業就業服務網”(http://www.sq191.cn/)公布。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宿遷191創業就業服務網”(http://www.sq191.cn/)網站上公布。
(六)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在“宿遷191創業就業服務網”(http://www.sq191.cn/)網站上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七)培訓上崗
對擬錄用人員組織崗前業務培訓,培訓合格后辦理錄用手續安排上崗,到市洋河新區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工作崗位,原則上按照聘用人員居住地就近安排。
四、工資福利待遇
基層勞動保障協理員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與市洋河新區相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二年。月工資為當地最低工資的1.5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7-8435966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0527—84359008(宿遷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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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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