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緊缺問題,規范事業單位進人渠道,按照《關于紅河州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紅人〔2008〕2號)文件的要求,遵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經河口縣人事局研究,報州人事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勤人員14名(主要從事各單位的食堂炊事工作),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河口縣戶口,具有國家承認的初中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1975年 7月14 日—1992年 7月14 日期間出生)。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無殘疾,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受過刑事處分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現役軍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其他依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10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二)報名地點:河口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人才交流中心(聯系電話:3451093)
(三)報名方法:此次公開招考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受理他人代替報名和電話報名等方式報名。報考者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及上述證件材料的復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5分彩照3張到報名點報名,并填寫《2010年河口瑤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試報名表》。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繳納報名費100元(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報名資格審查
縣人事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考條件要求進行審查,并對相關證件、證明進行驗證。報考者必須承諾所攜帶的證件及證明的真實性,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自報名起至聘用后的任何時間,均可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一)領取準考證時間:2010年7月22日
(二)領取準考證地點:河口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人才交流中心領取,過時不候。
六、考試方式及科目設置
(一)此次考試采取筆試及面試結合的方式。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筆試分為100分。
筆試范圍為:綜合素質知識。筆試考試參考用書:《綜合素質考試教程綜合知識》、《綜合素質考試教程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素質考試復習教材可到河口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購買。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每個崗位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并列時,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
(2)面試要求
①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未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按自動棄權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
②面試時,考生需提供面試通知書、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主要考核應試者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及職業道德規范。
3、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0年7 月24 日 上午 9:00至11: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注意事項及成績公布
1、考生參加筆試時應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按時到達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開考30分鐘后不得入場,視為棄權,開考30分鐘后才能交卷。
2、評卷工作結束后所有報名考生的成績在紅河人才網(網址:www.hhzrc.cn)上公布。
(四)查分:評卷工作結束后,若本人對自己考分有疑問,需要查詢的須在筆試成績公布3天內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在紀檢監察、人大的監督下由工作人員進行查分。
七、擬錄(聘)用人員的確定
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計算總成績。對各考生的總成績按報考崗位進行名次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政審人選,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如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者,按面試分高的進入體檢、政審或聘用,如總成績末位并列者的筆試分、面試分均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面試加試分數高的進入體檢、政審或聘用。如出現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的,或考生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則在招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體檢由人事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負責,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政審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被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八、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正式聘用后,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報州人事局備案,并進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在試用期內違反法律、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提出解聘意見,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解除勞動合同。
九、紀律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考過程由縣人事部門邀請紀檢監察、人大、保密部門參與監督??忌舭l現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當地紀檢監察、人大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十、本簡章由河口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河口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一日
河口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信息表
崗位代碼 | 主管部門 | 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類別 | 招聘崗位條件 | |||
學歷 | 年齡 | 專 業 | 其他 | ||||||
01 | 河口縣教育局 | 河口二中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2 | 河口縣教育局 | 河口三中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3 | 河口縣教育局 | 河口民中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4 | 河口縣教育局 | 南溪中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5 | 河口縣教育局 | 壩灑中學 | 工勤人員 | 2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6 | 河口縣教育局 | 南溪鎮螞蝗堡小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7 | 河口縣教育局 | 南溪鎮馬場小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8 | 河口縣教育局 | 橋頭鄉老街子小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09 | 河口縣教育局 | 瑤山鄉牛塘小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10 | 河口縣教育局 | 蓮花灘鄉中心小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11 | 河口縣教育局 | 蓮花灘鄉蓮花灘小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12 | 河口縣教育局 | 老范寨鄉中心小學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
13 | 河口縣人武部 | 河口縣人武部 | 工勤人員 | 1 | 工勤 | 初中以上 | 35歲以下 | 不限 | 河口縣戶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