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科學合理進行師資調配,現將馬尾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試選調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及要求
詳見本公告附表。
二、選調對象:本區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教師報名條件
(一)政治條件:熱愛教育事業,遵守紀律,愛崗敬業,師德修養好,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工作年限:馬尾區教育系統在編在崗人員,且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五年(2009年8月31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不含從事教育系統以外工作和脫產進修時間)。報考初中崗位要求近三年必須在初中連續任教三年。
(三)年度考核:近五個學年度(2009年9月以來)年度考核等級均為合格及以上(2013-2014年度考核等級先按學校評定等級填寫)。
(四)年齡條件:男48周歲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生),女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職稱條件:已聘任二級及以上相應教師職務。
(六)學歷條件:報考中學教師需具備相應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具備相應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七)凡具備以上條件的中學教師可以報考小學崗位。
四、報名工作
(一)時間:從2014年8月4日開始,截止到8月6日下午4:00。
(二)地點:區教育局人事科(五樓)。
(三)報名人員須按報名崗位提交報名表原件(報名表可從馬尾教育信息網<網址:www.mwedu.gov.cn>上直接下載)一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叁張(一張用于報名表,另兩張相片裝入自備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工作單位)。此外,報考人員按崗位要求還應提供如下材料:畢業證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填報志愿:每位教師只能報考一所學校一個崗位,其中中心小學崗位包含所屬完小。
報考中小學崗位原則要求所學專業、現任教學科、報考學科三者相一致。但中學教師報考小學崗位要求的專業與報考學科相對應,可參照市教育局公開招考教師的相關規定:小學語文允許政治、歷史專業報考,小學數學允許物理、化學專業報考。
五、考試辦法
(一)報考的教師統一由區教育局組織筆試考試。
筆試時間:2014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8月7日。
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師德教育和時事政治等。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
(二)原則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計劃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選調崗位計劃與參加面試對象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再按筆試成績遞補。
(三)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通過馬尾教育信息網另行通知。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說課、回答專家提問。報考中學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初中相應學科的教材;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面試內容為小學中年級相應學科教材。
(四)選調結果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錄用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的綜合成績計算,合格成績定為60分;選調崗位計劃與參加面試對象達不到1:3比例的,選調結果的合格成績定為70分。未達合格成績的不予選用。
如果出現錄用人員數少于選調的計劃數,區教育局根據選調計劃的空余數,實施教師校際交流統籌調配。
(五)確定擬選用人選的綜合成績小數點保留兩位,出現綜合成績同分的,按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用人選;若筆試成績還是同分的,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用人選。
(七)考試加分條件:
1、近三年參加省市區級教師教學技能比賽獲獎,在綜合成績上進行加分:獲省級一等獎加5分,其他3分;獲市級一等獎加3分,其他2分;獲區級一等獎加2分,二、三等獎1分。
2、教師赴寧夏等地支教,在圓滿完成支教任務后,三年內參加選調考試,在綜合成績上加3分。
(八)選調到新單位后的聘任問題,按崗位設置有關規定執行。
六、結果公示
(一)擬選調人選在馬尾教育信息網上公示五天。
(二)公開考試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用資格,其空缺崗位,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弄虛作假者職稱低聘兩年,即原聘任的級別均降至十二級,兩年內不得參加區內選調、評先、評優及職稱晉級。
七、本公告解釋權歸馬尾區教育局
咨詢電話:63190311 63190303
福州市馬尾區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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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選調考試報名表》來源于福州市馬尾教育信息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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