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教學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教師16名。其中宜春中學6名,分別為:語文2名、數學3名、物理1名;宜春一中10名,分別為:語文1名、數學2名、英語1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2名、政治1名、地理1名。
據悉,此次選調教師須為在職在編普通高中教師,有5年以上(含5年)普通高中教學經歷,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與任教學科相符的高中教師資格證;具有中學一級以上職稱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中學高級職稱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省特級教師或近5年內獲得省部級綜合榮譽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或政府頒發),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得過縣級以上綜合榮譽(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縣級人民政府以上頒發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名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等)或優質課(說課、錄像課)評比(競賽)獎項(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縣級一等獎以上,教育部門組織,與所任教學科相同)或輔導學生在全國數理化生學科奧賽江西賽區二等獎以上。
此次選調考試采取以面試為主的考核方式,通過試講,考察面試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面試結束后,按崗位1:1比例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的對象,并對所有面試入闈人員的師德作風、敬業精神、師生評價、教學業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體檢對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及格分60分以上。經過考察、體檢確定的擬調用人員名單將在宜春人事考試網、宜春人才人事網、宜春教育網公示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辦理調動、上編等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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