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及數量 | 人選條件 | 配套措施 |
第(一)項:
從本地大專以上應屆和往屆畢業生中招錄2400名 |
①年齡18至35周歲;
②大專以上學歷,不限應、往屆畢業; ③屬職位所在地級市生源,或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父母(配偶)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其間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
第(二)項:
從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招錄1000名 |
①年齡18至40周歲;
②大專以上學歷; ③在鄉鎮事業單位(含派駐鄉鎮事業單位和鄉鎮機關事業編制,不含學校和醫院)工作滿5年。 |
▲限報考本人工作滿5年所在縣的鄉鎮職位。
▲報名需經所在單位同意推薦。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8年,其間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
第(三)項:
從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員中招錄800名 |
①年齡18至35周歲;
②大專以上學歷; ③參加我省組織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其間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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