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學專業(學制四年、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扎實的經濟學、金融學基礎知識,系統掌握保險知識和保險理論,具有保險實務專業技能,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能從事保險、銀行等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和大型企事業單位的專業工作的高素質人才。
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含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計量經濟學、經濟法律、會計學、金融學、統計學、管理學、保險學、社會保障學、風險管理學、人壽與健康保險、財產與責任保險、精算學原理、保險法、海上保險學、保險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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