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賓滿族自治縣興京勞務派遣公司
招聘輔警簡章
根據縣公安局警力嚴重不足的實際,經請示縣政府同意,由新賓滿族自治縣興京勞務派遣公司招錄10名輔警,派遣至縣公安局工作,現就輔警招錄相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員原則及數量
本著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輔警10名,在縣局機關、派出所工作。
二、工資待遇
招錄人員繳納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人身意外傷害),扣除個人保險費用后,每人每月工資1000元。
三、招聘條件
1、有志于協助人民警察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工作,遵紀守法,心里素質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
2、高中以上學歷, 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農村派出所可適當放寬。
3、男性身高1.70以上,身體健康,體態勻稱,體能良好,五官端正,舉止端莊,四肢無明顯疤痕,無紋身。
4、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具有計算機、文秘等特長者優先,復轉軍人優先。
5、戶籍為本縣的居民,在報名單位所在地區有居住條件。
四、招聘程序
1、報名:2014年7月21日至23日,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原件、復轉、退伍軍人相關證明及近期2寸彩照,到新賓滿族自治縣勞動就業局二樓報名。
2、初審:由派遣公司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按照名額限定及工作需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3、復審:由縣勞動就業局、公安局對擬招錄人員進行復審,確定最終用人名單。
4、體檢:擬招聘人員到指定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5、公示:對擬招聘人員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對舉報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舉報人要實名舉報)不予聘用;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
6、培訓: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招聘辦公室組織考生到指定地點集中培訓,培訓期間對考生日常表現按照百分制進行考核,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7、聘用:對公示無問題且經培訓符合上崗條件人員,將由興京勞務派遣公司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由公安局統一安排使用并管理考核,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管理制度,實行滾動式管理,不適應工作人員將及時更換。
8、本簡章由新賓滿族自治縣興京勞務派遣公司負責解釋。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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