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局屬各中小學: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4年選派中小學骨干教師赴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支教的通知》(閩教人〔2014〕68號)和《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扶持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寧委發〔2013〕9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14-2015學年選派中小學骨干教師赴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教育廳閩教人〔2014〕68號文件通知,除省直和福州市有關學校選派9名中小學骨干教師到我市6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支教外,還需從蕉城區、福安市、福鼎市以及東僑經濟開發區選派19名中小學骨干教師到6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支教。經研究,決定蕉城區選派4人(赴古田縣、屏南縣各2人)、福安市選派6人(赴周寧縣4人、赴柘榮縣2人)、福鼎市選派5人(赴壽寧縣3人、赴霞浦縣2人)、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選派1人(赴柘榮縣),支教時間一年,待遇按照閩教人〔2014〕68號文件規定執行。4個派出地教育局要根據文件要求及時做好支教教師選撥工作,并與受援縣協調溝通,確定受援學校,于8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人事科上報閩教人〔2014〕68號文件附件3和附件4的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報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根據寧委發〔2013〕9號文件要求,蕉城-屏南、福安-周寧、福鼎-壽寧、東僑-柘榮縣域之間要開展山海協作、優勢互補、對口聯系工作。2014—2015學年,福安、福鼎、蕉城、東僑每年各選派20-30名骨干教師(校長)到對口聯系縣互派交流;對口聯系縣每年各安排20-30名教師(校長)到福安、福鼎、蕉城、東僑優質校跟崗互學。各對口聯系的縣(市、區)要做好協調溝通,嚴格按照寧委發〔2013〕9號文件要求的交流人數,及時確定交流對象及交流的學科學校,其中寧德一中、寧德市高級中學、寧德市民族中學、寧德師院附小、福安師范附小各派出1名骨干教師歸并到所在地的教育局參加教師對口交流工作,交流時間一年,有關待遇派出縣可參照閩教人〔2014〕68號文件規定自行確定,交流人員名單參照閩教人〔2014〕68號附件4填報,于8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根據寧委發〔2013〕9號文件要求,完善省級扶貧重點縣教師交流制度,2014—2015學年,各縣(市、區)城鄉教師每年交流人數需達到應交流教師總數的10%以上,年限為一學年;每年選派30-40名骨干教師到偏僻學校任教,以解決鄉村學校緊缺學科師資不足的問題。省級扶貧重點縣交流人員名單《2014-2015學年寧德市縣域內教師交流情況匯總表》(附件三)于8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人事科上報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
寧德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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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2015學年寧德市縣域內教師交流情況匯總表》來源于寧德市教育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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