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管理咨詢專業人員素質,保證管理咨詢項目質量,增強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根據管理咨詢業市場需要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國家人事部印發了《管理咨詢專業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實施。
管理咨詢專業人員職業水平評價,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管理咨詢專業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分高級管理咨詢師和管理咨詢師兩個級別。高級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評價按照國際通用標準和程序進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評價采用考試的辦法進行。
高級管理咨詢師英文譯為:Senior Management Consultant
管理咨詢師英文譯為:Management Consultant。
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是為有志從事管理咨詢專業工作的人員和管理咨詢機構用人提供的評價服務。通過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工作。
一、 組織領導
人事部指導、監督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的實施工作。中國企業聯合會具體負責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實施。山東地區由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管理咨詢師考試設置《企業管理咨詢實務》和《企業管理咨詢案例分析》2個科目。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镀髽I管理咨詢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企業管理咨詢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5小時。
三、報考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
1、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2年。
4、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非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管理咨詢相關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師、會計師資格證書或經濟類職(執)業資格證書,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一年。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二)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四、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東各市人事考試網在線提交報考申請,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及辦理網上繳費(具體報名安排詳見當次的報考文件)。
五、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證書》。通過考試取得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和本人專業背景聘任經濟師或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
六、登記制度
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證書實行登記管理。中國企業聯合會負責登記的具體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管理咨詢師登記情況,并為用人單位提供管理咨詢專業人員信息服務。北京地區證書登記管理工作由北京企業聯合會負責。
七、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由中國企業聯合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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