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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2014年布爾津縣鄉鎮中小學校車駕駛員招聘簡章》印發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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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布爾津縣鄉鎮中小學校車駕駛員招聘報名表》來源于布爾津縣人民政府主辦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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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爾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3日
2014年布爾津縣鄉鎮中小學校車駕駛員招聘簡章
根據我縣鄉鎮中小學實際需要,經布爾津縣人事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中小學校車駕駛員10人。
一、招聘領導小組
組 長:鄭洪全 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副組長:吳建軍 縣政府副縣長
組 員:孫 彥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楊海濤 縣紀檢委副書記
張東林 縣教育局局長
董 勝 縣編委主任
靳慧峰 縣人社局副局長
吳 華 縣教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人社局,辦公室主任:孫彥(兼),辦公室副主任:靳慧峰(兼),辦公室負責招聘具體事宜。
二、招聘對象、條件、人數
(一)招聘對象、條件
1.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積極上進,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
2.持A1照駕駛員,身體健康。
3.男女不限、民漢不限、布爾津戶籍。
4.年齡30歲--45歲,初中及以上學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有較大駕駛安全違法記錄的;有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因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處分期未滿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要求詳見《2014年布爾津縣鄉鎮中小學校車駕駛員招聘職位表》。
(二)招聘人數
鄉鎮中小學校車駕駛員共計10人。
三、報名與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
2014年7月24日—2014年7月30日上午13:00時;
(二)報名地點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服務大廳
聯系人:吾木提汗、古麗加依娜提
電話:6526116
(三)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駕駛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張報名。
(四)報名費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15元,筆試費40元,合計55元。進入實際操作的考生另交面試費80元。
(五)參加筆試人員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2014年7月24日以后,《招聘簡章》及考試報名表可在布爾津縣政府網下載。
2014年7月31日,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公開考試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考者根據職位表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考者在報名時應填寫準確的通訊方式,并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如因報考者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交通法規,測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試卷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統一用漢語命制。筆試設置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筆試總體情況由組織考試的縣人社局統一確定,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從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調劑補錄。
3.筆試定于2014年8月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題的維、哈、蒙、塔塔爾等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可在成績中加5分;母語為漢語的回、東鄉等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崗位聘用時按漢族標準錄取。
5.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6.筆試成績在布爾津縣政府網于2014年8月4日公布。
(三)實際駕駛操作
依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報考職位1:2進入實際駕駛操作考試,達不到人數按實際人數確定。
1.時間:2014年8月7日北京時間10:00。
2.地點:原高級中學運動場。
3.實際駕駛操作內容:場地考試和道路駕駛。
要求: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證件按時參加面試。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40%+實際操作成績×60%。
(五)公示
招聘領導小組按招聘崗位所需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布爾津縣政府網進行三天公示。對群眾舉報有偽造學歷,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的,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按本職位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擬招錄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由招錄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到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間:2014年8月12日北京時間10:00。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考察
招聘領導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駕駛安全記錄等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職位報考人員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考試合格分數線內人員按成績依次遞補考察。
五、聘用及待遇
(一)對公示、考察無異議的人員進行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簽,合同期內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杖甭毼话纯荚嚦煽円来芜f補。
(二)聘用人員不占事業單位編制,工資、福利、職稱評定、工資晉升、社保享受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同等待遇。
六、監督及其它要求
縣紀檢、監察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招錄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由招聘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八、《招錄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一)政策咨詢電話
布爾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06-6526338
聯系人:靳慧峰
(二)監督電話
布爾津縣糾風辦:0906-6529259
聯系人:章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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