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我是2009年的畢業生 進入了資格復審. 那資格復審的時候我應該帶些什么去?
還有老師你有09年法檢面試的面試成績表嗎? 麻煩老師了
回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不含免筆試者)、筆試加分依據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2010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如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可以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作為畢業證的輔助證明材料;成人教育畢業生則必須于資格復審時取得畢業證書。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對于招考對象為基層機關公務員的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其余已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去年的成績沒有統計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