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省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4〕122號)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將2014年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受理申報范圍
省教育廳所設的中等專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受理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驗人員)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和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和評審。
在省教育廳以外設立的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教師進修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按相應的評審權受理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和評審。
二、 申報方式和步驟
為進一步提升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評審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提高申報和評審工作效率,2014年采用紙質材料和網絡信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各地各校在審核紙質材料時,須同時審核“中職職稱評定系統”中的申報信息,確保二者一致。
(一)中職職稱評定系統登陸方法:
1. 在瀏覽器地址欄輸入:http://gdjs.gdedu.gov.cn,進入“廣東省教師工作網”。
2. 在網頁左側,點擊“教師職稱評審(高校、中專、中小學)”,進入綜合職稱評定系統。
3. 找到“中職職稱評定”,選擇相應年份后,點擊進入“中職職稱評定-申報評定系統”,再選擇進入對應版塊。
(二)具體申報步驟:
1. 申報人向學校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并通過學校初審后,由學校在“中職職稱評定系統”中為申報人創建賬號。申報人憑賬號登陸“中職職稱評定系統”,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并打印“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 (參照“中職職稱評定系統”上的“申報人操作指南”進行操作)。打印的“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由本人簽字確認后,放入紙質申報材料主材料袋。學校審核紙質材料和網絡申報信息后,提交至地市教育局。
2. 地市教育局審核材料并會相關部門加具意見公章后,將審核通過人員的申報表和推薦表掃描上傳至“中職職稱評定系統”并提交,再將紙質材料報送我廳。
3. 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將申報材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學校將審核通過人員的申報表和推薦表掃描上傳至“中職職稱評定系統”并提交,再將紙質材料報送我廳。教育廳直屬中等職業學校的申報材料由我廳人事處審核。
三、 評審政策
(一) 中等職業學校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依據《關于印發廣東省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1999〕27號)執行;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依據《關于印發廣東省中等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1999〕24號)執行。
(二) 學歷、資歷條件依據《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執行。
(三) 職稱外語條件依據《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執行,2001年廣東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不作為職稱外語條件的有效依據。
(四) 計算機條件依據《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76號)執行。
(五) 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要求提供2010年(或取得現資格)至今每年度的繼續教育證明,2014年度不作硬性要求。
(六) 突出貢獻人員申報評審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突出貢獻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2〕38號)執行。
各地各學校的申報評審工作,要按照國家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嚴格執行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提高申報和評審質量,并逐步實現與崗位聘用的相互結合。
四、 對職稱申報若干問題的說明
(一) 關于申報材料的時效。根據粵人社發〔2014〕122號文件規定,申報材料的時效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職稱外語考試、計算機模塊考試合格證、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二) 關于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問題。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要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粵人職〔1998〕15號)要求,組建考核認定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申請認定初次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進行考核認定,通過人員按資格審批權限報省直主管部門或市、縣人事職改部門確認,頒發省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教育廳直屬中等職業學校的考核認定工作小組成員名單須報我廳人事處備案,考核認定通過人員報我廳人事處確認。
(三) 關于教師資格問題。我省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申報評審或認定講師、高級講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層次教師資格,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技工學校教師上崗證均不能代替中職學校教師資格證。已申請教師資格但當年還未獲得批準的申報人員,可先提交申報材料,并由學校出具相關證明。如申報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在當年各評委會學科組評審前獲得通過(以廣東省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查詢結果為準),可作為有效資格對待,否則申報材料不予上會評審。學校引進、特聘的專業技能型人才暫未辦理教師資格的,由學校出具證明,可申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四) 關于代表作送審的要求。申報中等職業學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講師、高級實驗員)人員須提交兩篇代表作(論文或論著)。對論文刊物的認定,除公開刊物(國家或自治區新聞出版部門正式批準的有國際國內統一標準刊號ISSN、ISBN、CN的刊物)外,其他以任何形式發行的各種年刊、特刊、專刊(輯)和論文集等各種刊物,一律視為增刊,職稱評審中不予認可。申報人員提供發表的論文,必須是本人任現職以來圍繞工作實際撰寫且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相符。非本專業或非相近專業的論文不能按所申報專業的論文對待。
申報人將兩篇代表作原件與其他申報材料裝入主材料袋提交,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還須通過“職稱評審系統”提交上述兩篇代表作的掃描件。不按規定要求提交代表作的,一律按送審意見為不合格處理。
(五) 關于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的系列及專業的要求。申報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系列和專業,嚴格按照資格條件中有關“在職在崗”的規定。對不符合在職在崗要求的不予受理。已與學校簽訂了聘約(協約),實行了聘任管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符合我省資格條件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現工作單位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資格,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
申報人填寫送評學科組名稱時應嚴格按照我省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高評委下設學科組名稱規范填寫,所申報的專業技術資格名稱應盡量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的通知》(教職成〔2010〕4號)中所列專業名稱填寫(詳見附件8)。
(六) 關于提交社保證明的要求。符合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今年度在現單位繳交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或網上打印證明,憑證或證明需具有社保經辦機構或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業務用章(也可提交由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繳交單位和申報單位不一致或不連續的,不受理申報。
五、 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應真實準確報送材料并提供相應證明。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和省的職稱政策,對照相應資格條件和申報評審辦法的規定,真實、客觀、完整填報相關表格,并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準確性作出承諾。申報人同時須提供由學?;蛴嘘P部門對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任教課程及課時、科研項目(課題)、論文(論著、教材)以及年度考核、擔任班主任、本人實踐及指導學生實習、指導青年教師、開展教研活動、承擔公開課、聽課評課等方面的情況出具的有效證明。未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將視為無效材料。申報人所填報的各類表格之間相同的內容應當一致,不得漏填、涂改、造假。申報人在取得現資格期間,如有違規違紀、學術不端等行為,必須在申報表的工作負面情況說明欄如實填寫,不填寫但經查實存在的,將視為故意隱瞞、弄虛作假行為。
有關申報表格及填報要求可在我廳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附件1—10),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申報人應分別填報對應的《申報表》與《推薦表》(附件2—5)。我廳不接收不按規范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非規范的《申報表》、《推薦表》)。
(二)各單位應認真做好申報人材料的審核及公示工作。
1. 要嚴格按照要求規范整理申報材料,并指定專人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特別是做好申報人學歷、資歷、職稱外語考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論文(著)、課時數、年度考核、獲獎證明、本人實踐及指導學生實習、擔任班主任、承擔公開課、聽課評課等材料的審核工作,確保申報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凡提交的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人認真審查原件,核實后在復印件上簽寫“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簽署審核人姓名和加蓋單位公章。
2. 要本著對申報人認真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申報人在師德表現、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科專業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評價意見完整填寫到《申報表》、《推薦表》等表格相應的欄目中。各學校要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堅決執行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師德一票否決制”。要高度重視對申報教學系列教師獲現資格以來的教學能力、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要鼓勵教師承擔實踐性教學任務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師指導學生實驗、實訓、實習,或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以及指導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技能競賽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為教師本人的教學業績。堅持把教學成果與科研成果等效評價。
3. 各學校要按規定要求及時將申報材料(特別是申報人的《申報表》、《推薦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統一、有序放置在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投訴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負責,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附件9)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各地、各??山y一報送本地、本校所有申報人員的評前公示情況。公示期間凡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先行報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結果應及時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沒有評前公示情況的申報人材料,我廳不予受理。
(三)各單位應做好申報人材料報送工作。
申報材料以地級以上市為單位報送,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單獨報送。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本地區中職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含非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學校)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提交和報送工作。凡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或材料不齊全的,不得報送。
(四)省教育廳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各地各校報送的申報材料組織初審。
初審主要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方為正式受理。我廳按正式受理數通知各地學校交納相關評審費用。對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申報程序或不屬于本評委會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同時書面告知申報人,當年不再受理該申報人的申報材料。
六、 評審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即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每人780元(含論文鑒定費200元,教師進修學校申報人員不用繳納論文鑒定費),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每人450元。各地各校在報送材料被正式受理后,憑我廳師資管理處開具的接受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有關憑證到我廳辦公室財務室領取繳費通知單,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繳納有關費用。
七、 受理申報時間
全省各高評委會和省直中、初級評委會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為8月18日至9月18日。請各地各校務必于9月18日前(節假日除外)通過網絡申報系統提交審核通過人員信息,并將紙質申報材料送達我廳師資管理處(省教育廳大院內高校教師住宅樓502房)。申報截止后,我廳將不再接收申報人及有關單位補充的任何材料。聯系人:李曉玲、魏長松,聯系電話:020—37628623、37626971,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通知附件不隨文下發,各單位和個人可在我廳網站(http://www.gdedu.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本通知、申報所需填報的表格及有關說明。申報人填報表格時不得隨意調整表格格式。
廣東省教育廳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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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14年中職教師職稱申報表格.doc》來源于廣東省教育廳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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