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在藝術院系、綜合大學藝術部門、各音樂團體、出版、廣播、影視部門、中小學音樂教育部門從事相關教學工作的音樂人才。具有較好的音樂表現能力,勝任專業團體的藝術表演。
培養要求
要求畢業生系統掌握音樂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演唱(奏)的技巧,具備較全面的舞臺表現力;有較強的識譜能力和聽辨能力,有較高的音樂知識素養及學科的綜合能力。有較強的的專業水準和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
主要課程
主要課程有:聲樂表演、器樂表演、鍵盤表演、中外音樂史、藝術概論、樂理、形體、中小學音樂教學論、視唱練耳、精品欣賞、創作、藝術實踐等。
主要實踐環節
專業實習、畢業論文、軍事訓練、軍事理論、課外素質拓展活動
學制
本專業學制四年,
授予學位
本專業畢業生可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畢業生適用范圍(畢業走向)
本專業畢業學生多在藝術院系、綜合大學藝術部門、各音樂團體、出版、廣播、影視部門、中小學音樂教育部門從事相關音樂工作。具有較好的音樂表現能力,勝任專業團體的藝術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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