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晉升工程師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1)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技術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2)研究、設計部門
①有獨立承擔較復雜項目的研究、設計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②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工作的實踐經驗,能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在提高研究、設計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績。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2.獲得博士學位,經考察合格;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二年左右;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大學??飘厴I,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四年以上。
二、破格晉升工程師條件:
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四年;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三年。具備下列規定條件中的三項者,可以破格晉升工程師資格:
1.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或在省級專業刊物上發表過不少于二篇有價值的學術論文。
2.獲得國家、省、部級獎(指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發明獎,下同),省廳(局),市(地)一、二等獎和縣一等獎的主要貢獻者;獲省級優秀設計獎和優秀方案設計獎的主要貢獻者;省優良工程和市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3.擔任大中型企業和建筑二級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三年以上現繼續任職;省、市(地)重點工程、科研、科技攻關項目的主要主持、實施者且成績顯著、貢獻突出。
4.在開發高層次,高效益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等工作中貢獻突出,成績顯著者。
5.獲市(地)勞動模范、科技先進工作者、技術管理先進工作者和縣優秀專門人才稱號(不包括協會、團體授予的稱號)。
6.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中專畢業十五年以上,其他學歷二十年以上。
三、正常晉升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下列部門之一的條件
(1)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具有解決在生產過程或綜合技術管理中本專業領域重要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有系統廣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現代管理的發展趨勢。
③有豐富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社會、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2)研究、設計部門
①具有獨立承擔重要研究課題或有主持和組織重大工程項目設計的能力,能解決本專業領域的關鍵性技術問題。
②有系統堅實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領域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豐富的工程技術研究、設計實踐經驗,取得過具有實用價值或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研究、設計成果,或發表過有較高水平的技術著作、論文。
④能夠指導工程師、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2.獲得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師工作二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師工作五年以上。
四、破格晉升高級工程師條件:
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工程師職務滿五年;具備規定學歷,擔任工程師級職務滿四年。具備下列規定條件中的三項者,可以破格晉升高級工程師職務:
1.在國際或國家專業性學術會議或報刊上,至少發表過三篇本專業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本專業專著或譯著。
2.獲國家三等獎或省、部二等獎(指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發明獎,下同)及其以上項目的主要貢獻者。
3.國家或省、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或省、部技術進步優秀管理工作者,國家或省、部科技勞動模范、科技先進工作者(不含協會、學會等團體授予的稱號)。
4.獲國家或省、部科技攻關重大成果獎的項目主要負責人或獲科技攻關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稱號者。
5.主持大中型企業(或建設項目)主要工程技術工作,成績突出,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或國家級優秀新產品一、二等獎或省部優秀新產品一等獎;國家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金銀質獎或省、部一等獎;國家優秀產品金銀質獎;國家優質工程金銀質獎或二項以上省優質工程獎;國家質量管理獎;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一、二等獎或省一等獎的主要貢獻者(指主要研究設計者或技術決策并實施者)。
6.具有本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建設工程專業中高級破格晉升條件
對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學位)或資歷條件,但在建設工作中業績和成果突出,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僅限于“單破”,即破學歷或破資歷,破資歷提前時間不超過1年。
1.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6項條件中的3項:
(1)在省、部級公開發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編入正式出版的論文集)發表過2篇(1篇應為第1作者)以上本專業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本專業專著或譯著。
(2)縣(市、區)級科技成果三等獎以上獲得者。
(3)獲縣(市、區)級以上政府頒發的勞動模范、科技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稱號者;設區市級以上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建設領域的單項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的主要負責人(不含協會、學會等團體授予的稱號)。
(4)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縣(市、區)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或重點攻關項目;推廣應用“四新”技術及技術改造與革新或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改進完善等方面的工作,項目完成后,通過主管部門評審(或驗收),有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5)設區市級以上優質工程獎;省級三等、設區市級二等以上規劃、工程勘測、設計與咨詢成果獎;省QC成果一等獎獲得者;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編寫者;國家級、省級工法的編寫者;國家、省標準設計圖集的設計者;建設工程定額的編制者;省“十項”新技術應用示范項目或建設科技示范項目的實施者。
(6)具有本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建設工程技術工作15年以上;中專以下學歷從事建設工程技術工作20年以上。
2.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6項條件中的3項:
(1)在省、部級公開發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編入正式出版的論文集)發表過3篇以上(其中1篇應為第1作者)本專業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本專業專著或譯著(3萬字以上)。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星火獎、科技進步獎、發明獎或省、部級科技獎三等獎以上或浙江省建設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主要獲獎者。
(3)獲設區市級以上政府頒發的勞動模范、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科技先進工作者等稱號者;省級以上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建設領域的單項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的主要負責人(不含協會、學會等團體授予的稱號)。
(4)主持省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或省、部級重點攻關項目,項目完成后,通過主管部門評審(或驗收),有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5)主持大中型企業(或復雜項目)主要工程技術工作,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國家優質工程勘察、設計金銀質獎或兩項以上省優秀設計二等獎;國家優質工程金銀質獎或兩項以上省優質工程獎;國家QC成果一等獎的主要貢獻者;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主要編寫者;國家、省標準設計圖集的主要設計者;國家級工法的主要編寫者;國家、省級建設工程定額的主要編制者;部“十項”新技術應用示范項目或建設科技示范項目的主持者。
(6)具有本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20年以上;中專學歷,從事工程技術工作25年以上。
環境保護專業工程中高級破格晉升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或資歷條件,但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業績和成果突出,具備以下條件者,可以破格申報相應的環境保護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僅限于“單破”,即學歷破格或資歷破格,資歷破格提前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
(一)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3項:
1.獲縣(市、區)級以上政府頒發的勞動模范、科技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等稱號者;或設區市級以上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環保領域的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的主要負責人(不含協會、學會等團體授予的稱號)。
2.作為技術骨干參與縣(市、區)級以上重點工程或重點攻關項目,項目完成后,通過主管部門評審(或驗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3.設區市(廳)級以上環保專業技術競賽類獎項主要獲獎者;或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編寫者;或地方性法規、規章、縣(市、區)級以上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者。
4.縣(市、區)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或省環保廳環??萍吉勅泉勔陨汐@得者。
5.在省、部級公開發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編入正式出版的論文集)發表過2篇(至少1篇應為第1作者)以上本專業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本專業專著或譯著。
(二)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3項:
1.獲設區市級以上政府頒發的勞動模范、科技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稱號者;或省級以上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環保領域的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的主要負責人(不含協會、學會等團體授予的稱號)。
2.主持省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或省、部級重點攻關項目,項目完成后,通過主管部門評審(或驗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3.省級以上環保專業技術競賽類獎項主要獲獎者;或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主要編寫者;或地方性法規、規章、設區市級以上政府性規范性文件的主要起草者。
4.獲國家自然科學獎、星火獎、科技進步獎、發明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或省環保廳環保科技獎一等獎的主要獲獎者。
5.在省、部級公開發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編入正式出版的論文集)發表過3篇(至少2篇應為第1作者)以上本專業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本專業專著或譯著(3萬字以上)。
非公企業首評條件(2015起首評政策停止執行)
對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公企業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其學歷和資歷要求如下:
1.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4年、高中及以下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8年以上,可申報工程師資格。
2.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本專業技術滿5年,或大學??飘厴I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可申報助理工程師資格。
3.從事專業工作8年以上,可申報員級資格的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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