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續執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魯教學字[2014]11號,具體規定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官網查詢),征集志愿填報該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符合如下條件:
(一)具有52個財政困難縣農村(農業)戶籍的農村應往屆學生。
(二)具有52個財政困難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高考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確定的農村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
二、鑒于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專項計劃在菏澤市生源不足,本次征集志愿同時允許其余財政困難縣符合條件的考生填報。優先錄取菏澤市相關考生,剩余計劃錄取菏澤市之外的相關考生。非菏澤市戶籍考生錄取后,在校管理享受與普通入學學生同樣的待遇。
三、滿足上述條件的考生不管此前是否經過公示,均可填報專項計劃志愿。對于未經資格審查及公示的考生,錄取將與資格審查、公示同步進行。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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