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新要求,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中等專業學校教師的能力和水平,建設高素質的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隊伍,促進中等專業教育事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在原有條件試行實踐多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及國家和省里職稱改革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修訂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分為三級,高級職務名稱為高級講師,中級職務名稱為講師,初級職務名稱為助理講師、教員。
第三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省中等專業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第二章 分 則
第四條 申報
一、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熱愛教育事業,積極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和任職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其中破格申報人員近兩年內考核必須有一次為優秀;
(三)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四)按規定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業資格;
(五)外語、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測試和繼續教育符合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
(六)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二、學歷資歷條件
(一)高級講師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評審高級講師職務任職資格:
1、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取得講師職務任職資格,并擔任講師工作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教學工作8年以上,取得講師職務任職資格,并擔任講師工作5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或取得學士學位后,從事教學工作10年以上,取得講師職務任職資格,并擔任講師工作5年以上;
4、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或學位,從事教學工作累計達到上述規定的年限,并取得講師任職資格,從事講師工作5年以上。
(二)講師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認定或申報評審講師職務任職資格:
1、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當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
2、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并從事教學工作3年以上,經考核合格可認定;
3、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取得雙學士學位,從事教學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講師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助理講師工作3年以上;
4、大學本科畢業或取得學士學位后,從事教學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講師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助理講師工作4年以上;
5、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或學位,從事教學工作和助理講師級職務工作累計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
(三)助理講師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認定助理講師職務任職資格: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當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
2、大學本科畢業或取得學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年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可認定;
3、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年見習期滿,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經考核合格可認定。
(四)教員
具備下列條件者,可認定教員職務任職資格:
大學???、中專畢業后,從事教學工作1年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可認定。
三、能力業績條件
(一)高級講師
1、承擔本專業兩門以上課程教學任務,積極參加學校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訓基地建設、校企合作等工作。積極承擔課程教學,教學方法得當,教學效果優良。
2、專業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40學時,普通課、基礎課教師不少于280學時。承擔指導學生實習、設計的,每天可折算3學時教學工作量。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教學工作量可適當減少:
(1)隔年招生的專業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得低于120學時。
(2)醫療衛生學校的臨床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得低于60學時。
(3)新建學校的少數特殊專業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得低于80學時。
(4)“雙肩挑”教師,在學校中層部門工作的,教學工作量不得低于120學時,擔任校領導工作的,不得低于80學時。
教學工作量從任現職起計算,任現職超過5年的,按近5年內的教學工作量計算。
3、教學質量應達到以下要求:
(1)課堂教學能準確地把握《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的要求,內容準確,深度合適,講解熟練,重點突出。
(2)教學方法得當,注意啟發培養學生能力,注重理論聯系實際,生動直觀,因材施教,深受到學生的歡迎。
(3)教學態度端正,備課認真細致,課堂教學、批改作業認真。
(4)教書育人成績突出,關心學生全面成長,任現職以來擔任過輔導員或班主任工作。
(5)積極參與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探索有效的課堂教學方式。開設校級研究課、示范課3次或縣(市、區)級研究課、示范課2次以上;或獲得教學競賽校級一等獎或縣(市、區)級二等獎以上。
(6)主持和指導實驗實訓、實習、社會調查、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并能指導實驗實訓室建設,革新實驗實訓手段或開設新實驗實訓課等。
4、教(科)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第一或第二作者學術論文4篇以上;或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論文3篇以上,其中兩篇獲得三等以上獎。
(2)公開出版5萬字以上的專著或由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的合著一部(含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編寫的教材)。
(3)獲市(廳)級科(教)研成果獎二等獎以上。
(4)從事科技推廣、科技開發中有重大革新或創舉,累計為本單位年創10萬元以上的經濟效益。
(5)自制教學、實驗設備,經市(廳)以上科技部門鑒定,有較高科技實用價值,且有一定社會效益。
(6)指導學生獲得全省專業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專業職業技能競賽二等獎以上。
(二)講師
1、承擔本專業兩門以上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學效果較好。
2、年均教學工作量,專業課教師不少于240學時,普通課、基礎課教師不少于280學時。
3、開設校級公開課2次或縣(市、區)級公開課1次以上;或獲得教學競賽校級二等獎或縣(市、區)級三等獎1次以上。
4、教(科)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第一或第二作者學術論文1篇,或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市(廳)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論文2篇。
(2)參加公開出版、中專教材、教學參考資料等的編寫工作,個人編寫字數在1萬字以上。
(3)指導學生獲得全國或全省專業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
(三)助理講師
1、承擔專業課程的教學工作,教學效果較好。
2、按要求完成教學工作量。
3、參與相關的科研工作和學術交流活動。
(四)教員
1、擔任部分課程的教學工作,較好的完成教學工作量。
2、配合做好各項教學輔助性工作。
第五條 破格
不具備規定的學歷資歷,確有真才實學、突出能力、特殊成果、顯著業績者,可以破格申報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一、破格申報高級講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或教育、教學研究論文5篇以上。
(二)公開出版有較高水平的學術專著一部(10萬字以上),或本人承擔10萬字以上撰寫任務公開出版的合著一部(編寫的教材不計算在內),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兩篇以上。
(三)獲?。ú浚┘壙疲ń蹋┭谐晒泉勔陨?。
(四)指導學生獲得全國專業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
(五)從事科技推廣、科技開發中有重大革新或創舉,累計為本單位創20萬元以上的經濟效益。
破格晉升高級講師職務,教學質量須經學校綜合測評為優秀。
二、講師、助理講師、教員不作破格要求。
第六條 評審
評審是對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水平進行科學評價的重要環節,評委會主要是依據申報者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偟囊笫牵簣猿謽藴蕳l件,注重能力業績,鼓勵突破創新,適當引導傾斜,力求客觀公正,確保評價質量。具體從專業理論水平,專業實踐運用,科研、師導、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審:
一、專業理論水平
(一)申報高級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有本專業系統、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掌握本專業發展的前沿動態,對某一專業領域有深入的研究,發表過有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論著,取得過有價值的科研成果。
(二)申報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有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專業發展的動態,能獨立進行教學科研和專業理論研究,發表過一定水平的論文,取得過一定價值的成果。
(三)申報助理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基本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能參與本專業相關的教學科研和學術交流活動。
(四)申報教員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二、專業實踐運用
(一)申報高級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有較強的教學工作能力和豐富的教學工作經驗,能組織和指導本專業各教學環節的教學活動,教學成績明顯,教學質量良好。
(二)申報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本專業教學工作的能力,教學基本功扎實,承擔的教學任務,教學效果良好。
(三)申報助理講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熟悉和了解本專業教學工作各環節的要求,較好地完成所承擔的教學工作任務。
(四)申報教員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基本了解本專業教學各環節的工作要求,較好地完成所承擔的教學輔助工作任務。
三、科研、師導、創新
評審活動中,要重視對申報者特別是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者的科研能力、師導能力、創新能力的評價。
科研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基礎。中等專業學校教師中的高、中級職務申報者,必須具有科研能力,要能進行專業理論的研究的學術交流活動,在不斷分析總結的基礎上,取得較高水平和價值的成果。
師導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橋梁。中等專業學校教師中的高、中級職務申報者,必須具有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工作經驗的傳授、指導能力,承擔培養和指導專業人才的責任,不斷提高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隊伍的能力和水平。
創新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動力。要重視申報者的創新能力,鼓勵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在專業理論研究、專業教學實踐中有所創造,在創新中不斷推進中等專業學校教學、科研和專業技術應用中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發展。
四、注意導向、適當傾斜
評審工作要從中等專業學校隊伍建設的大局出發,鼓勵引導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在邊遠地區、基層和一線工作崗位上,為中等專業教育事業發展多做貢獻。
第三章 附 則
第七條 本條件所指公開發表論文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論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第八條凡三年內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的;
2、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基本稱職的;
3、偽造學歷、資歷,或申報業績、成果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刑期和處分期未滿三年。
第九條 本評審條件由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評審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條件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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