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修訂試行)
來源:黃石人事考試院網 閱讀:1060 次 日期:2014-07-19 09: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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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新要求,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衛生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考評結合的人才評價機制,培養造就高素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促進衛生事業的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醫療保健服務的需要,在原有條件試行實踐多年的基礎上,根據《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及國家和省職稱改革工作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修訂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分為三級,高級職務名稱為主任醫(藥、護、技)師、副主任醫(藥、護、技)師;中級職務名稱為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初級職務名稱為醫(藥、護、技)師、醫(藥、護、技)士。

第三條 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中、初級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及資格證書管理按照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本條件適用于在醫(藥、護、技)崗位上,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第二章 分 則

第五條 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國家、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熱愛衛生事業,積極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其中破格人員近兩年內考核必須有一次為優秀;

(三)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四)外語、計算機應用、執業資格、基層工作經歷和繼續教育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

(五)身心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二、學歷、資歷條件

申報正高級條件

1、申報主任醫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執業醫師法》實施前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工作年限減去一年后可視同醫師執業活動時間,下同)6年以上,取得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醫師工作5年以上;

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醫師執業活動12年以上,取得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醫師工作5年以上;

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醫師執業活動14年以上,取得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醫師工作5年以上;

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或學位,從事醫師執業活動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取得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醫師工作5年以上。

2、申報主任藥(護、技)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藥(護、技)師工作5年以上;

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藥(護、技)師工作5年以上;

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藥(護、技)師工作5年以上;

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或學位,從事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取得副主任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藥(護、技)師工作5年以上;

護理專業人員大專畢業后25年或中專畢業后30年,取得副主任護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副主任護師5年以上,按破格申報,按正常條件評審。

(二)申報副高級條件

申報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醫師執業活動1年以上,取得主治(管)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治(管)醫師工作2年以上;

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醫師執業活動7年以上,取得主治(管)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治(管)醫師工作4年以上;

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醫師執業活動9年以上,取得主治(管)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治(管)醫師工作5年以上;

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或學位,從事醫師執業活動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取得主治(管)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治(管)醫師工作5年以上;

從事本專業工作16年以上,醫學大學專科學歷畢業后,在預防醫學專業崗位上,取得主管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管醫師工作7年以上;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6年以上,醫學大學專科學歷畢業后,在縣及以下基層醫療機構臨床醫療崗位上,取得主治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治醫師工作7年以上。

申報副主任藥(護、技)師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取得主管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管藥(護、技)師工作2年以上;

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管藥(護、技)師工作4年以上;

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管藥(護、技)師工作5年以上;

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從事藥(護、技)專業技術工作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取得主管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并從事主管藥(護、技)師工作5年以上;

從事本專業工作16年以上,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取得主管藥(護、技)師任職資格,從事主管藥(護、技)師工作7年以上;

護理專業人員,大專畢業后20年或中專畢業后25年,取得主管護師任職資格5年以上的按破格申報,按正常條件評審。

三、能力業績條件

(一)申報正高級能力業績條件

1、臨床、中醫專業主任醫(技)師

任副高級職務期間,平均每年參加臨床(技術)工作不少于35周,兼職的管理人員平均每年參加臨床(技術)工作不少于12周。對本專業常見病的預防、診斷、治療方面有豐富的臨床經驗,能非常熟練正確地救治危重急癥;獨立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病例的診治及技術難題。對本專業臨床工作具有全而的組織管理能力。具有培養本專業中、高級專門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學組織和領導能力;每年為下級醫(技)師講授專題課至少3次;有培養主治醫師或協助培養研究生至少1名的經歷。

2、預防醫學專業主任醫(技)師

擔任副主任醫師期間,平均每年參加本專業工作不少于35周,并保證足夠的時間深入基層和現場。能有效地組織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故現場調查和處理能力;具有協助科室領導全面負責本專業技術管理工作能力,對基層起到較強的技術指導作用。有較強的教學組織和領導能力,具有對本專業中、高級專業人員的帶教能力;每年為專業人員講授專題課不少于3次;有帶教下級醫(技)師或協助培養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經歷。

3、主任藥師

擔任副主任藥師期間,平均每年參加本專業工作不少于35周。具有協助科室領導全面負責本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能力,對下級藥師起到較強的指導作用,并能全面掌握本專業日常工作程序與要求,能參與制定臨床藥物治療方案,積極參與建議臨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藥,對用藥結果作出準確分析,作出科學報告,并依此提出個體化給藥方案。每年為下級藥師及臨床醫師開展專題講座或授課不少于3次;有帶教下級藥師不少于2名或協助指導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經歷。

4、主任護師

擔任副主任護師工作期間,平均每年參加臨床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學總計不少于35周。能對單位護理隊伍建設、業務技術和組織管理提出積極有效的建議,能組織制定或修訂本??谱o理規章制度;負責管理本??品秶鷥茸o理的質量監督與控制工作,及時解決關鍵性問題。具備不少于2個臨床科室的管理經驗,有較強的教學組織和領導能力,具有對本專業中、高級專業人員帶教能力;每年為下級護理人員開展新技術、新知識專題講座或授課不少于12學時;有帶教主管護師或協助指導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經歷。

5、申報主任醫(藥、護、技)師必須具備下列3條中的1條:

(1)在權威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3篇以上;

(2)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4篇是發表在重要學術期刊上;

在市州屬及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重要學術期刊上;

(3)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

①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發表在重要學術期刊上;在市州屬及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重要學術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過本專業有較高價值的專著(編委以上,本人編寫有關章節,字數3萬字以上。在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限副主編以上,字數5萬字以上);

③獲本專業地市(廳)級二等以上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限前5名),或?。ú浚┘壢纫陨峡萍歼M步獎(限前7名)。

(二)申報副高級能力業績條件

1、臨床、中醫專業副主任醫(技)師

任中級職務期間,平均每年參加臨床(技術)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職的管理人員平均每年參加臨床(技術)工作不少于15周。對本專業常見病的預防、診斷、治療方面有較豐富的臨床經驗,能非常熟練正確地救治危重急癥;獨立解決本專業一般復雜疑難病例的診斷和治療問題,具有嫻熟的技術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門診醫療組織和管理能力。具有培養本專業下級醫(技)師、進修醫(技)師或協調指導研究生臨床工作的能力;每年為下級醫(技)師講授專題課至少2次;有帶教2名住院醫(技)師或協助培養研究生至少1名的經歷。

2、預防醫學專業副主任醫(技)師

擔任主管醫(技)師期間,平均每年參加本專業工作不少于40周。能獨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調查和處理工作;參與制定專業工作的中短期工作規劃、協調實施以及效果評價;具有協助上級醫(技)師進行科室技術管理的能力,參與組織對基層的技術指導。有一定的教學組織和對本專業初、中級專業人員的帶教能力;每年為專業人員講授專題課不少于2次;有帶教下級專業人員的能力和經歷。

3、副主任藥師

擔任主管藥師期間,平均每年參加本專業工作不少于40周。協助上級藥師進行科室業務技術管理的能力,參與組織對臨床用藥的業務指導。指導下級藥師從事專業工作,能及時發現并處理處方和醫囑中出現的各種不合理用藥現象,有組織初、中級藥師的教學與培訓的能力。每年為下級藥師及臨床醫師開展專題講座或授課不少于2次;有帶教下級藥師不少于2名或協助指導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經歷。

4、副主任護師

擔任主管護師工作期間,平均每年參加臨床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學總計不少于40周。熟練掌握本??瞥R娂耙呻y、危重病人的護理要點、治療原則,能熟練配合急、危重癥病人的搶救。能正確按照護理程序實施疾病護理,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具有協助上級專業技術人員對下級護理人員乾地技術指導和培養專科護理技術骨干的能力。具有護理工作管理能力。熟悉本專科常用藥物的藥理作用、不良反應及毒麻、危險藥品的管理;熟練掌握臨床檢驗標本的采集方法、檢驗目的、正常值及臨床意義。具有一定的教學組織能力和本專業初中級專業人員的帶教能力;每年為下級護理人員開展新技術、新知識專題講座或授課不少于8學時;有帶教下級護士、進修護士不少于2名或協助指導護理本科生、研究生臨床工作不少于1名的經歷。

5、申報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必須具備下列3條中的1條:

(1)在權威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2篇以上;

(2)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發表在重要學術期刊上。在市州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重要期刊上。在縣(市、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3篇以上。在鄉鎮級衛生單位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含省級學術會議上大會宣讀的論文);

(3)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

①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發表在重要學術期刊上。在市州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重要學術期刊上。在縣(市、區)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統計源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2篇以上。

②獲本專業地市(廳)級三等以上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限前7名)。

第六條 破格

不具備規定的學歷資歷,確有真才實學、突出能力、特殊成果、顯著業績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逐級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一、破格評審主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

(一)在統計源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是發表在權威學術期刊上;

(二)獲本專業國家級三等、省級二等以上科技進步獎(限前3名);

(三)正式出版過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編,本人編寫5萬字以上);

(四)國家或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不含單項表彰)。

二、破格評審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

(一)在統計源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是發表在權威學術期刊上;

(二)獲本專業?。ú浚┘壢纫陨?、地市(廳)級一等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限前3名),或地市(廳)級二等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兩項(限前2名);

(三)正式出版過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著作(限主編或副主編,本人編寫2萬字以上);

(四)省政府在全省范圍開展的行業綜合表彰或省轄市政府授予的先進工作者(不含單項表彰)。

第七條 評審

評審是對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水平進行科學評價的重要環節,評委會主要是依據申報者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偟囊笫牵簣猿謽藴蕳l件,注重能力業績,鼓勵突破創新,基層適當傾斜,堅持客觀公正,確保評價質量。重點從專業理論水平,專業實踐運用,科研、師導、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審。

一、專業理論水平

(一)申報主任醫(藥、護、技)師,必須在全面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知識的基礎上,精通本專業某一領域的有深入研究。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及最新發展趨勢,并用于醫療實踐與科學研究,并取得較高水平的學術技術成果。

(二)申報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必須熟練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臨床醫學理論與臨床技術理論知識,較深入系統地了解本專業相關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不斷吸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工作實踐,取得一定水平的學術成果。

二、專業實踐運用

(一)申報主任醫(藥、護、技)師,必須具有豐富的臨床和技術工作經驗,能熟練進行本專業各種疾病的診斷治療工作,熟練處理急診和危重癥的搶救工作,熟練掌握各種診斷治療的操作技術,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重大技術問題。

(二)申報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必須具有較豐富的臨床和技術工作經驗,能熟練進行本專業各種疾病的診斷治療工作,熟練處理急診和危重病人的搶救工作,熟練掌握各種診斷治療的操作技術,能解決本專業較為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

三、科研、師導、創新

評審活動中,要重視對申報者科研能力、師導能力、創新能力的評價。

科研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基礎。高級職務的申報者,必須具有科研能力,要能進行專業理論和和學術交流活動,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師導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橋梁。高級職務的申報者必須具有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工作經驗傳授、指導能力,承擔培養、指導專業人才的責任,不斷提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隊伍的能力和水平。

創新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動力。重視申報者的創新能力,鼓勵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在專業理論研究、專業技術工作中有所創造,在創新中不斷推進專業技術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發展。

四、注意導向、適當傾斜

評審工作要從整個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大局出發,鼓勵引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樹立扎根基層、到邊遠地區和一線工作的思想,為衛生事業的發展多做貢獻。

第三章 附 則

第八條 本條件中學術期刊按國際上通用的期刊評價指標:影響因子的大小將期刊分為統計源期刊、重要期刊、權威期刊。

第九條 本條件中所提供的學術期刊必須是公開發行專業性學術期刊,有CN刊號;個案報道、綜述、科普性文章和篇幅短小的論文摘要等不作為評審論文對待。發表的學術論文均指第一作者,權威期刊、SCI上發表的論文可以為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

科研成果需提供鑒定材料和證書;著作需提供有關編寫內容、字數的證明,著作不含論文匯編、習題集、手冊類、診療常規等。

第十條 機關、學校及廠礦等企事業所屬醫療衛生單位的級別劃分標準原則是:設在縣區地域內(不含省轄市所屬的區)少于150張床位(含150張床位)的按縣屬醫療衛生單位對待,多于150張床位的按地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對待。設在地市內的按其主管部門的隸屬關系和級別確定。

第十一條 凡三年內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的;

2、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基本稱職的;

3、偽造學歷、資歷,或申報業績、成果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刑期和處分期未滿三年。

第十二條 本條評審件由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評審條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條件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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