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新要求,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農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建設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高素質的農業專業技術隊伍,促進農業科技進步和農業經濟發展,在原有條件試行實踐多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法》、《農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試行條例》及國家和省里職稱改革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修訂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 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名稱按農業、畜牧、獸醫專業設置,農業專業技術職務名稱為:高級農藝師、農藝師、助理農藝師、農業技術員。畜牧、獸醫專業技術職務名稱分別為高級畜牧師、畜牧師、助理畜牧師、畜牧技術員;高級獸醫師、獸醫師、助理獸醫師、獸醫技術員。其中,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為高級職務,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為中級職務,助理農藝師、農業技術員、助理畜牧師、畜牧技術員、助理獸醫師、獸醫技術員為初級職務。
第三條 本條件適用于直接從事農業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培訓、科技管理、執法等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和畜牧獸醫技術人員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第二章 分 則
第四條 申報
一、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執行黨的農業方針政策,積極為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服務;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完成本職工作,任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必須在近兩年考核中有一次為優秀;
(三)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四)外語、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測試和繼續教育符合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
(五)身心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二、學歷資歷條件
(一)申報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農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取得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工作2年以上;
2、農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取得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工作5年以上;
3、農業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工作5年以上;
4、參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學歷或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累計達到上述規定年限,并任下一級職務5年以上。
(二)申報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農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博士學位后,或農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并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經考核評審確認;
2、獲得雙學士學位或農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工作3年以上;
3、農業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農業大學(含農業類高職院校)??飘厴I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任職資格,并從事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工作4年以上;
4、參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學歷或學位,任下一級職務達到上述年限要求。
(三)申報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農業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畢業后,或農業院校本科畢業后,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評審確認;
2、農業大學??飘厴I后,擔任農業技術員工作2年以上;
3、擔任農業技術員工作4年以上。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評審農業技術員(畜牧技術員、獸醫技術員)任職資格:
1、農業大學??飘厴I生和中等農業學校畢業生,見習1年期滿,經考核合格者;
2、從事農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農業中專畢業學歷者。
三、能力業績條件
(一)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1-6條中的3條和7-12條中的3條。
1、有主持或參加制定本轄區農業生產發展或技術推廣規劃或計劃的經歷。
2、有一次以上主持(為主)參加上一級或3次以上參加本級立項的重大農業技術項目(包括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推廣項目,高產創建、植保綜合防治、測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戶工程、陽光工程、豐收計劃、星火計劃、技術攻關等項目)全過程的經歷,且項目實施情況良好。
3、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發展情況提出過有關產業結構(布局)調整、技術應用、生產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
4、主持或為主制定過2項生產(技術)管理的規定(辦法)或技術規程(質量標準)。
5、參加過當地重大農業科技攻關活動,負責或組織過當地重大農業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推廣或常規技術普及的培訓工作。
6、具有指導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作的能力。
7、制定或提出的生產規劃、技術方案、計劃、意見被采納應用,并取得良好的效益。
8、在技術推廣工作中獨立解決過重大技術難題,或撰寫過水平較高、適用性強的技術培訓教材(5萬字以上);縣、鄉農技人員編寫培訓教材累計在2萬字以上。
9、在技術服務、經營中,成功引進、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的服務模式(方法),效益顯著。
10、在重要專業刊物上發表過2篇以上有價值的論文(必須為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公開出版過專著、譯著(參加編寫5000字以上)。
11、國家科技獎或?。ú浚┘壙萍吉劦闹饕暙I者;縣、鄉農技人員取得市(廳)、縣科技獎勵的主要貢獻者。
12、取得過經?。ú浚┘壋晒芾聿块T鑒定的科技成果或主持過省級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經省級主管部門驗收,效果良好(增產10%以上);縣、鄉農技人員取得過市、縣級成果管理部門登記的科技成果,并具有省內領先水平。
(二)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7條中的3條和8-14條中的3條。
1、有參加制定本轄區農業生產發展或技術推廣規劃、計劃的經歷。
2、有參加上級下達的農業新技術項目(包括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推廣項目,高產創建、植保綜合防治、測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戶工程、陽光工程、豐收計劃、星火計劃、技術攻關等項目)或本級下達的重大農業技術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經歷,在技術推廣工作中表現出較強的組織、協調、攻關能力。
3、熟悉當地農業生產現狀,有針對當地農業技術普及現狀,提出過技術推廣或技術普及的意見、建議及方案,并被采納的經歷。
4、有參加制定本專業生產(技術)管理規定(辦法)或技術規程(質量標準)的經歷。
5、有為主參加當地本專業生產情況調研,獨立完成技術調研報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經歷。
6、能夠針對當地農業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進行技術指導、服務與咨詢,具有從理論與技能上指導初級技術人員開展工作的能力。
7、掌握有關農業技術的條例、法規與標準,能較好地解決有關技術爭議,進行有效技術監督。
8、參加制定的生產規劃、計劃、技術方案或提出的技術意見、建議,經實施后產生良好效益。
9、重要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須為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在市(廳)級以上學術交流會上交流論文2篇以上。
10、編寫縣以上應用的本專業技術推廣培訓教材、講義、科普讀物、技術資料累計1萬字以上。
11、獲得市(廳)級以上科技獎勵或獲得市(廳)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獎勵2次以上。
12、參加的技術推廣或開發項目,經縣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取得顯著效益。
13、引進適合當地推廣應用的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并指導應用;或從事技術推廣工作,使當地一項以上農業技術的推廣應用普及率有較大提高,效益顯著,增產5%以上。
14、縣、鄉農技人員獲得縣級及以上科技獎勵1次以上。
(三)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助理農藝師能制定試驗、示范和技術工作計劃,組織并參與實施,對實施結果進行總結分析;能指導生產人員掌握技術要點,解決生產中一般的技術問題;能撰寫調查報告和技術工作小結。
農業技術員能參與試驗、示范等技術工作,承擔試驗、示范工作中的技術操作,并在技術推廣中,指導生產人員按照技術操作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地進行記載和整理技術資料。
第五條 破格
不具備規定學歷,確有真才實學、突出能力、特殊成果、顯著業績者,可以逐級破格申報相應的農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一、破格申報農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家科技獎的主要貢獻者;或?。ú浚┘壙萍吉劧泉?項以上的主要貢獻者,或?。ú浚┘壙萍吉勅泉?、市(廳)級科技獎二等獎2項以上的主要貢獻者。
(二)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一本(5萬字以上),或在國際、國家權威刊物上發表過3篇以上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
(三)直接主持、管理過?。ú浚┘壷卮筠r業新技術推廣、科技攻關項目或重大科研課題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實施效果好,經鑒定或驗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效益顯著。
(四)在縣、鄉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獲得市(廳)、縣科技獎主要完成者;入選省、市、縣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或只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取得農業中級職稱任職資格5年以上,累計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20年以上,且成績突出。
(五)在鄉(鎮)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為主指導管理鄉(鎮)或直接主持鄉(鎮)兩個以上農業片區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業績突出,且所在片區為全國、省糧食大省、畜牧大縣、水產大縣、園藝大縣或農機示范縣的核心鄉(鎮)或區域。
二、破格申報農業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省(部)級科技獎三等獎以上的主要貢獻者;或市(廳)級科技獎二等獎以上的主要貢獻者。
(二)編寫市、州級以上技術培訓教材、講義、科普讀物、技術資料2萬字以上;或在重要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
(三)直接主持、管理過市、州級以上重大農業新技術推廣、攻關項目或重大科研課題的主要技術工作,實施效果好,效益顯著。
(四)在縣、鄉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15年以上。
(五)編寫縣、鄉級技術培訓教材、講義、科普讀物、技術資料累計1萬字以上。
(六)在鄉(鎮)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為主負責鄉(鎮)或兩個以上農業片區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業績突出,所負責的區域為省、市農技推廣試驗、示范點。
三、農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作破格要求。
第六條 評審
評審是對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和水平進行科學評價的重要環節。評委會主要是依據申報者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偟囊笫牵簣猿謽藴蕳l件,注重能力業績,鼓勵突破創新,適當引導傾斜,力求客觀公正,確保評價質量。具體從專業理論水平,專業實踐運用,科研、師導、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審:
一、專業理論水平
(一)申報農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熟悉和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了解本專業國內外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了解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推廣、管理、市場等方面的知識、法規,有較好的專業理論論述與專業總結成果。
(二)申報農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了解國內外科技發展動態和有關的技術推廣、管理、市場等方面的知識,能對有關專業活動進行理論分析和總結。
(三)申報農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有本專業的專業理論知識,參與相關的專業理論研究與專業總結活動。
二、專業實踐運用
(一)申報農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熟悉本地區農情和生產特點,能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提出針對本地生產與科技應用等方面的可行性建議。能解決當地生產、技術推廣、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科技管理、執法、技術開發與經營等工作中的關鍵性技術難題。
(二)申報農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了解當地農情和生產特點,能運用專業理論、技術知識,解決生產、技術推廣、技術監督、培訓、服務與科技管理、執法等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三)申報農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在完成生產、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工作任務中,取得較好的成績。
三、科研、師導、創新
評審活動中,對申報者特別是申報農業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要重視對他們的科研能力、師導能力、創新能力的評價。
科研是專業技術傳承的基礎。農業系列申報高、中級職務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專業研究能力,注重專業理論研究和農業實踐活動的總結,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師導是專業技術傳承的橋梁。農業系列申報高、中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傳授、指導能力,承擔專業教學、培訓和農業專業指導的責任,不斷提高農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能力和水平。
創新是專業技術傳承的動力。農業系列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專業創新能力,引領農業技術不斷更新、農業產品不斷增產增收,促進農業發展永葆活力。
四、注意導向,適當傾斜
評審活動要從整個農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大局出發,注意導向,適當傾斜。要鼓勵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到鄉鎮、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到貧困地區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多作貢獻。
第三章 附 則
第七條 凡三年內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影響的;
2、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基本稱職的;
3、偽造學歷、資歷,或申報業績、成果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刑期和處分期未滿三年。
第八條 本條件適用于工程系列中的水產、農機專業。
第九條 本評審條件由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評審條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條件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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