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縣(市、區)及以下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報考初級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終審。報考中級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初審。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本轄區報考人員實行“一站式”服務,負責將通過初級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表》和通過中級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報名表》及終審所需有關材料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對報考中級的人員進行資格終審,且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網上確認,并將確認結果反饋回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設區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3、省直、中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在昌的省直、中直單位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資格審查點(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電話:0791-87555666,咨詢電話:12333)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按屬地原則到設區市及縣(市、區)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1份留存終審部門,1份交與報考人員)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備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由主管單位出具的從事經濟工作年限證明1份;
5、學歷查詢認證證明(附件3)。
附件下載詳情請登錄:http://0796.jxpta.com/news/3_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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