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進干部隊伍結構改善,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調配的有關規定,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遴選14名工作人員。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為加強遴選工作組織領導,成立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次遴選工作開展。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二、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遴選人數及職(崗)位
本次計劃遴選工作人員共計14名,遴選職(崗)位詳見《2014年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面向全縣范圍內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報考者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熟悉和熱愛所報考職(崗)位;
3. 報考縣政府辦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6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其他單位職位人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年限滿兩年(2012年7月22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遴選職(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聘)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2.截止2014年7月22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鄉鎮片區完小及以上的現任校長、副校長;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受紀律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6.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8.不符合遴選職(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沿河縣人民政府網、電視臺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40)。
2.報名地點: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考試指導中心。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2)報考者需如實填寫《2014年沿河自治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直接登陸沿河縣人民政府網下載(見附件2);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報名表上貼1張);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交報名費100元;
(5)其他職(崗)位遴選條件要求的印證材料。
(三)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遴選職位報名情況和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及報名相關材料進行復審。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計劃遴選職位比例達到1: 5及以上方可開考。報考參公事業單位的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計劃遴選職位需達到1: 3及以上方可開考。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相應調減或取消該遴選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四)筆試
1.筆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內容包括政策理論、法律法規、公文寫作、職業道德等。
2014年7月31日—8月1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8月2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在沿河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五)面試
按遴選名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參加面試。因自動放棄或其他原因,達不到1:2比例職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需達到本面試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的平均分。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總分100分。
報考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方案規定所有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項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遴選資格,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七)考察
考察對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崗)位報考者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考察對象?!?/P>
考察工作由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派出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在查閱個人檔案的基礎上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觳缓细竦?,取消遴選資格,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1.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的人員,并在“沿河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2.辦理調動手續。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程序審批辦理調動手續(遴選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經試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3.經遴選調動人員,必須在新調入單位工作滿三年方可調動(組織提拔除外)。
4.辦理調動時,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報考全額事業單位職位的,其原身份轉為事業身份;報考縣政府辦職位的人員,根據報考者本人原身份確定調動具體崗位。
六、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未盡事宜,由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6—8223374 (縣人社局干部錄用調配科)
監督電話:0856—8220146 (縣紀委監察局)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5日
附件:
1. 2014年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崗)位一覽表
2. 2014年沿河自治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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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沿河自治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7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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