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準確反映考生身體的真實狀況,確保體檢順利進行,請仔細閱讀并理解以下事項:
1.體檢前三天,注意正常飲食、作息(不熬夜、不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在采血、B超檢查前要禁食8—12小時,采血、B超檢查完成后方可進食(早餐統一由醫院提供)。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費用400元左右(復檢費用除外)。
2.體檢當天,應在規定時間、攜帶本人一張一寸免冠近期彩照、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體檢實施機關要求出具的其他證件到指定地點集中,并配合做好簽到、身份核驗、繳交體檢費等工作。
3.簽到前須將所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或置于靜音狀態后交給工作人員統一保管,并簽字確認;體檢結束后方可領取。拒不交出或隱瞞不交的,一經發現即作違紀違規處理。
4.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通知后須及時向體檢實施機關報告,經體檢實施機關安排的早孕檢查確診懷孕的,暫緩體檢,待孕期結束可以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檢查時再按照有關程序組織體檢。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在體檢前不主動告知體檢實施機關懷孕情況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按要求如實填寫《公務員體檢表》中的個人信息并配合體檢醫務人員進行體檢。有手術史的還須提供《出院小結》。體檢時應放松心情,不要過于緊張(精神緊張可能會對血壓、心電圖、心率檢查造成影響)。
6.體檢當天應衣著寬松,不應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種裝飾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連衣裙、連褲襪。
7.留取尿標本時,請盡量在尿脹時取中段尿液。體檢前清潔耳道。女性體檢當日早上注意清潔外陰,以避免污染。女性經期不宜留尿檢查,請在月經干凈后三天再補檢。
8.婦科檢查前請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檢。
9.近視者請自備眼鏡。
10.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的30分鐘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檢。當日、當場復檢的結論得出后,不能擇日或另選其他醫療機構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當日當場復檢結論為準。
11.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12.嚴禁打聽體檢醫療機構、體檢醫務人員、體檢編號等保密信息。體檢結果由體檢實施機關告知考生,不允許個人查詢體檢結果。
13.體檢表中所列項目都要檢查,不得漏檢、棄檢。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14.根據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體檢實施機關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本次錄用資格并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15.體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體檢實施機關工作人員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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