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有關高校:
根據2014年空軍招飛局飛行學員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和空軍招飛局廣州選拔中心《關于申請調整2014年廣東省空軍飛行學員理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函》的要求,為確保完成今年空軍招飛任務,經研究,同意將2014年廣東省空軍飛行學員理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540分調整為534分。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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