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一支素質好、業務精、勤奮敬業的中小學教師隊伍,進一步推進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選能任賢的用人機制,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工作需要,同時經過縣編委辦審核同意,我局擬確定面向本縣鄉(鎮)中小學公開遴選24名在職教師補充到城關地區中小學校任教,以緩解城關地區中小學教師缺額問題。為做好遴選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教師遴選上來。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一)本次遴選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和指導,委托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遴選具體工作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勝成 (縣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伍遠吉 (縣教育局黨組書記)
成 員:林 濤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楊再州 (縣教育局紀檢組組長)
蔣佐山 (縣教育局副局長)
劉禹達 (縣教育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主任)
石昌平 (縣教育局副局長)
趙榮碧 (縣教育局副局長)
楊成效 (縣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人事股負責人)
盧宏權 (師資中心主任)
李永珠 (縣人社局事業管理股股長)
楊文雄 (榕江二中校長)
易文俊 (古州中心校校長)
龍 祥 (古州二小校長)
周光宏 (古州三小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趙榮碧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成效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黃黔波為辦公室工作員,負責日常工作。
四、遴選計劃和崗位
(一)遴選計劃及崗位空缺情況
1、遴選計劃:本次計劃遴選24名中小學教師,均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詳見《榕江縣2014年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2、崗位空缺情況:經審核,城關各中學專業技術五至十三級崗位共空缺292個(崗位空缺情況見附件表六),凡參加遴選的中小學教師,通過遴選調入新學校后,原聘任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人社部門行文調入新的單位后,根據單位崗位空缺情況,重新聘任。
五、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此次遴選工作面向本縣鄉(鎮)的中小學在職教師(含已經接轉的特崗教師,城關地區中小學教師除外)。
(二)遴選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要求,并具備《榕江縣城關地區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職位一覽表》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3、參加遴選的教師年齡必須符合:45周歲以下(196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文件規定的體檢標準。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見習期除外)。
6、符合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受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榕江縣教育局網站和榕江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0日—26日
上午:8:30-12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榕江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要求:
(1)填寫《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報名表》(附件二)一份。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榕江縣教育局”網站或教育局人事股郵箱中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職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并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由本人承擔。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追究責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要求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榕江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需提供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需持遴選報名登記表、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考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凡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學校領導審核簽字,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方能報考,同時,考生還需要簽署報考承諾書。
(4)考生報名時,收取筆試考務費200元(考生如果進入面試,則面試考務費另外收?。?。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遴選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遴選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名意見。
(三)資格復審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派人員組成資格復審小組,將考生材料對照遴選方案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工作必須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全部完成。對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報名考生,由資格復審小組通知考生改報或退還報名費。
(四)考試方式方法
考試方式方法將采取筆試、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七、筆試、面試和考核
(一)筆試
筆試考務工作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縣教育局于筆試前三天通知參加遴選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設在榕江一中;筆試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題目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在“榕江縣教育局網”、“榕江縣人民政府網”以及榕江縣教育局一樓櫥窗公示(筆試、面試、考核、聘用等相關事宜均在此公示、公布)。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依據招考職位計劃數并結合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同類考生平均成績以上,才可以直接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以說課形式進行。面試工作實施方案和面試時間另行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和“榕江縣教育網站”公布。
(三)考核
1、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制定考核細則,由遴選教師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實施,主要考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及近三年來獲獎、年度考核情況、教學成績等方面的工作實績。
2、近三年來,主持(課題負責人)實施國家、省級、州級、縣級教研教改課題分別按3、2、1、1分計分;如果屬于參與實施的,則減一半計分(要求提供文件或證書原件,不得重復計分)。
3、近三年來,獲得國家、省、州、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的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每次分別計5、4、3、2分(要求提供文件或證書原件,當年因同一事項獲多級表彰的只計最高分)。
4、近三年來,獲得國家、省、州、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含多部門聯合表彰)、縣組織人事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優秀團干)每次分別計4、3、2、1分(要求提供文件或證書原件,當年因同一事項獲多級表彰的只計最高分)。
5、近三年來,獲得國家、省、州、縣級教育部門、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課件制作”、“教具制作”競賽一等獎的分別計5、4、3、2分,以上獎項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1分(縣級三等獎按1分計,因同一事項獲多級表彰的只計最高分)。
6、近三年來,獲得省、州、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教學質量一、二、三等獎的每次分別按省級8、6、5計分;州級6、5、4計分;縣級4、3、2計分(教學質量獎未標明等次獎的按三等計算)。
7、近三年來,獲國家、省、州、縣級教育科研部門表彰的教育教學科研優秀成果獎一等獎者分別計6、5、4、3分,以上獎項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1分(因同一事項獲多級表彰的只計最高分)。
8、近三年來,教師參加大型的體育、藝術等活動獲得國家、省、州、縣一等獎的分別計5、4、3、2分。以上獎項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1分(因同一事項獲多級表彰的只計最高分)。
9、近三年來,教師撰寫與所教學科密切相關(或體現本縣教育教學特色)的業務論文或教育教學管理論文,參加教育部門或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評比,獲得國家、省、州、縣一等獎的每篇分別計4、3、2、1分,每降低一個等次遞減0.5分(縣級三等獎計0.5分,因同一篇論文多級獲獎的只計最高分)。
10、近三年來,輔導學生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科研部門、各級科研機構、各級科協、各級專業協會批準舉辦的學科知識競賽或科技、藝術、體育活動獲得國家、省、州、縣級表彰的(以主辦方文件、獲獎證書為準),每次給輔導教師分別計4、3、2、1分(因同一事項獲多次多級表彰的只計最高分)。
(四)遴選總成績計算辦法
1、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考核成績按標準加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核成績。
筆試、面試、考核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未參加筆試或筆試成績未達到同類考生平均成績以上、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審批聘用(辦理調動手續)
經筆試、面試、考核合格之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榕江縣教育局網”、“榕江縣人民政府網”以及榕江縣教育局一樓櫥窗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無論是采取來訪、信訪、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反映問題須留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和詳細住址,否則,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榕江縣城關地區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遴選結果報送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工作調動、聘用手續。
九、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十、未盡事宜由榕江縣城關中小學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55-6622702(榕江縣教育局辦公室)
0855-6622423(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0855-6674392 (榕江縣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室)
監督電話:
0855- 6674391 (榕江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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