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衛生人才隊伍,優化衛生人員結構,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2014年烏蘭察布市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擬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130人,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單位、人數
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烏蘭察布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1、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學歷和學位等條件(詳見《烏蘭察布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6)本科及以下學歷要求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要求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辭退或開除的公職人員。
(2)現為烏蘭察布市內醫療衛生機構在編人員。
(3)2015年及以后畢業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
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考核、體檢,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一)報名。
1、本次招聘將分別在內蒙古醫科大學、包頭醫學院、內蒙古民族大學和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招聘公告進行宣傳。
2、報名工作由內蒙古醫科大學負責,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3、應聘人員可直接登陸內蒙古醫科大學(網址:WWW.imm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下載《烏蘭察布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4、報名時間:從2014年6月27日起至7月4日18:00止。
5、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考所學專業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烏蘭察布市直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審查時間和地點:報考人員必須于2014年7月5日至7月6日18:00前到內蒙古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進行現場資格初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應聘人員資格初審時必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報名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張。2014年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持加蓋所在學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4、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現場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有關要求。
(1)報考同一崗位的同一層次學歷人數超出招聘崗位計劃數時,一律參加筆試。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低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報考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不進行筆試。
(2)報考同一崗位應聘者全部為研究生學歷且應聘人數低于或等于該崗位計劃招聘數時,直接進入資格復審,不進行筆試;報考同一崗位應聘者全部為研究生學歷且應聘人數超出招聘崗位計劃數的,全部參加筆試。
(3)研究生和本科學歷應聘者報考同一崗位,經資格審查符合該崗位要求時,研究生學歷應聘者直接進入資格復審,核減該崗位本科及以下學歷招聘計劃數;核減該崗位計劃后,報考該崗位本科及以下學歷人數仍超過該崗位計劃數時,全部進行筆試;報考該崗位本科及以下學歷人數未超過該崗位計劃數的,直接進入資格復審。
(4)博士研究生,經考核、體檢合格后直接聘用。
2、筆試不指定教材,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應聘者的醫學知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試卷統一漢文制卷。蒙醫、蒙藥專業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
3、政策加分條件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須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4、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5、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6、筆試時間、地點:2014年7月8日上午9:00—12:00,考場設在內蒙古醫科大學,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入場。
7、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的總成績在內蒙古醫科大學、包頭醫學院、內蒙古民族大學和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考核。
1、資格復審。
(1)按崗位招聘計劃數(或核減后的崗位數)與實際參考人數1: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優先聘用;其他人員比較小數點后第二位數字。
(2)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在內蒙古醫科大學、包頭醫學院、內蒙古民族大學和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2、考核。
(1)由烏蘭察布市直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考核內容:主要圍繞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語言表達能力等進行考核。
(3)考核方式:通過審閱本人檔案材料,當面回答問題等方式進行,必要時對被考察人在?;蛏鐣憩F進行調查了解。
(五)體檢。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醫療機構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因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造成崗位缺額的,按照同崗位筆試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內蒙古醫科大學網站公布。
四、聘用和調劑
1、應聘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由此造成空缺的崗位,從參加該崗位筆試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醫科大學、包頭醫學院、內蒙古民族大學和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3、受聘人員按照《烏蘭察布市新進人員聘用辦法》實行聘用管理,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在烏蘭察布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合同鑒證。
4、受聘人員試用一年,期滿合格的,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待遇。受聘人員上崗前須向用人單位提供所聘崗位學歷要求的《畢業證》和已取得的《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
5、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受聘人員,聘用后3年內必須考取,未能考取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6、受聘人員按所聘專業聘用后,對參加筆試但未被聘用的人員,按同一專業筆試成績重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報名表》個人所填報考志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在2日內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劑到其他單位同一空缺專業。被調劑人員只允許調劑一次。
7、受聘人員在發出聘用通知后10天內不報到、不簽定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補錄。
五、紀律和監督
1、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終,凡發現問題,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2、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聯系人:師集李月璽
聯系電話:0474-8303180,13847402806,15847455738
烏蘭察布市衛生單位
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2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 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