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08年畢業生,現在報名考試好像都要一個未就業證明或者是畢業生報到證原件,我目前是跟一個單位簽合同,當初沒有去縣人事局登記就業,我這樣是不是屬于未就業?應該開未就業證明還是單位的準許報考證明呢?
2、是不是只要未去原籍人事局登記就業就屬于未就業呢?謝謝!
回復:你簽訂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或者就業報到就屬于就業,如果沒有辦理就業登記或者就業報到(就業登記證或者就業報到證沒有任何記錄),檔案也沒有記錄,按照未就業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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