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4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4】4號)精神,2014年我縣決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層農技人員4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4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景寧縣戶籍,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報考學生須達到第二批理科錄取分數線及以上。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招生)。
二、招生名額與學制專業
景寧縣共招生4名,其中:植物保護專業1名、農學3名。以上招生工作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學制四年。
四、錄取程序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二批錄取分數線后,將浙江農林大學×××專業(學校代碼0211,專業代碼以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計劃書為準)填報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招生院校將錄取名單分發至景寧縣農業局。
3.組織體檢:景寧縣農業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市范圍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景寧縣農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景寧縣農業局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5.學校錄?。赫猩盒T谙鄳握猩ぷ鏖_始之前,將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景寧縣農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農學、植物保護、園藝、動物醫學4個專業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食品質量與安全、農業資源與環境、農林經濟管理3個專業學員學費由學員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協議到景寧縣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由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景寧縣農業局、鄉鎮政府確定,由鄉鎮政府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鄉鎮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景寧縣農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景寧縣農業局咨詢電話:5082866、5082861
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5082957
熱忱歡迎我縣有志于從事基層農業事業的廣大考生踴躍報考!
景寧畬族自治縣農業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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