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贛人社發[2011]37號)、《關于做好2014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20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要求,為做好2014年度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含離退休人員)。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2.省外來贛人員須按《省外來贛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暫行辦法》(贛人社發〔2012〕41號)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后,方可在我市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3.符合現行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
向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申報并提交材料。改制后無主管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單位向所在地的縣(市、區)職稱部門申報。
二、資格條件
1.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繼續執行《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2011年修訂版)》(贛人社發〔2011〕47號)。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正高級資格執行《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授級講師資格條件》(贛人社發〔2013〕72號),建設工程中級資格執行《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西省建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贛人發〔2005〕10號)。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2.大學專科畢業生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及中專畢業生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學歷資歷條件按《關于2002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發〔2002〕18號)執行。
3.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按《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專業技術資格(職務)對照目錄的通知》(贛人社發[2012]93號)執行,可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三、終算時間
2014年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資格、聘任時間)、工作年限、業績(含論文、論著)等終算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時間按年頭計算。業績從取得現資格之年起計算。
四、時間安排
1.受理省評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8月10日,受理市評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截止材料時間為8月30日,各縣(市、區)和市直各單位,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材料的報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今年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人員的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待考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
2.申報材料一律由單位人事部門報送,縣(市、區)所屬單位人員的申報材料由縣(市、區)職稱部門匯總后統一報送。同時報送《申報評審(審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評審信息表》(含電子版),市職稱辦不受理個人報送的材料。
五、政策調整
1.從2014年起,在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中增設“少先隊活動”科目,把從事少先隊活動的工作及工作業績納入職稱評審范圍。具體按《關于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發〔2013〕94號)執行。
2.從2014年起,申報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供最近半年以上社保參保繳費憑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
3.從2014年起,全面推行學歷查詢認證制度,擴大論文檢索審驗范圍,申報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均須進行學歷認證,申報高校教師、高職教師、黨校教師、科學研究、衛生等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須進行論文檢索審驗。從2015年起,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均須進行論文檢索審驗。具體按《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執行。
4.從2015年起,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按《關于做好2014年度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4]146號執行,不再試行以考代評,改按評審或考核認定方式。
5.從2015年起,適當放寬職稱外語要求,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不作職稱外語要求,年滿50周歲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職稱外語。
6.從2015年起,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評定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計算機水平測試不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必需科目。
六、有關事項
1.關于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按照《江西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2〕48號)要求,全面推行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加強調查研究,穩慎推進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任制度有效銜接。具體工作將按省廳要求另行通知,專門部署。
2.關于非國有企業職稱評審。進一步規范申報渠道,嚴格申報范圍,工程系列設電子信息工程、機電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環境工程、林業工程、裝飾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風景園林工程、給排水工程10個專業。經濟系列設工業經濟、經濟管理2個專業。嚴格社保關系,規范申報流程。在本市管轄范圍內社保部門繳納的非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經市非國有企業管理部門受理材料后,報市職稱辦審核。進一步規范系列轉評,非國有企業專業技術資格可申報轉評同級國家專業技術資格,不可直接申報晉升高一級國家專業技術資格。
3.關于職稱考試。按照《2014年度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贛人社字〔2013〕514號),加強監督、指導和服務,確保2014年職稱考試任務順利完成。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資格審查職責,對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嚴格審查,把好資格審查關。認真貫徹《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加大對職稱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維護職稱考試的公正、公平。
4.關于評審通過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繼續實行比例控制,從嚴控制評審通過率。2014年評審通過率要在2013年的基礎上繼續下降,各級評委會要在核定的通過率范圍內進行評審。做到好中選優。
5.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從2015年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可在同一專業技術資格層級內一次性登記考核,登記考核結果將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必要條件。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要加強宣傳引導,鼓勵、督促專業技術人員及時完成繼續教育任務,抓好學時登記考核工作,確保平穩過渡。
七、工作要求
1.申報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
2.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贛人發〔2003〕35號)要求,堅持“公開、展示、評估、監督”的申報辦法,認真做好申報推薦工作。要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估,嚴格把好推薦關,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一律不得推薦。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時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一律不得報送。
3.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審查申報人員是否符合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信息是否準確完整、申報程序是否規范、申報系列專業是否與崗位和從事專業一致。材料審核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注明存在問題并及時退回;對弄虛作假或舉報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申報資格并要將不良信息記入其誠信檔案。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在報送材料前,還須以適當方式對申報材料進行公示。
4.各評委會要在規定的評審權限、評審專業范圍內,按照《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章程》(贛人發〔2002〕11號)開展評審工作,規范評審程序,創新評審方式,切實提高評審質量。維護評審工作的嚴肅性與公正性,提高評審結果公信力。各系列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在開評前7天向市職稱辦報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評審方案,開評前2天到市職稱辦抽取執行評委,在評審結束后,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在7天內向市職稱辦報批評審結果。以便將評審結果在網站上進行公示。同時,要做好申報人員的材料退還、交接工作。在材料交接中,應有完備的手續。
5.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做好今年評委庫成員的調整工作,按“擴大范圍、改善結構、調優質量”要求更新充實評委庫成員,實行動態管理。調整名單于8月31日前報市職稱辦。
6.各縣(市、區)和市直各單位要認真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時間對本地、本部門專業技術職稱工作進行部署,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穩慎操作,要廣泛宣傳各項職稱政策,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積極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職稱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縣(市、區)和市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制定的政策規定,嚴禁降低條件和標準。嚴肅評審紀律,規范辦事程序,努力踐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確保今年職稱評審工作任務圓滿完成,確保職稱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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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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