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我中心擬按其中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聘用何喬桑同志為中心工作人員,經考核等相關程序,現將擬聘用人員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從2014年6月17日到6月25日,共7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我單位主管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或紀檢監察室)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在反映時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來信有效時間以發信時的當地郵戳為準。
監督電話:0571-889033330(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0571-88903373(紀檢監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號
郵政編碼:310012
2014年浙江省藥品化妝品審評中心
2014年6月17日
具體擬聘人員請參照: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6/17/art_2321_60722.html
招聘崗位 | 姓 名 | 性別 | 畢業學校及專業 | 學歷/學位 | 直接考核聘用對象類別 | 備注 |
化妝品審評負責人 | 何喬桑 | 女 | 浙江工業大學化工系工業分析專業 | 本科/學士 | 高層次人才 | 現任浙江省質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化工產品檢測部主任,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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