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紅河州2014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以下稱特崗全科醫生)?,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4年,州批準我縣公開招聘特崗全科醫生10名。此次招聘采取設置大崗位的方式,考生報名考試后縣衛生局根據專業和特點及各鄉鎮衛生院所需等采取組織調配到各鄉鎮衛生院,具體崗位見下表。
縣招聘特崗全科醫生總數 | 特崗全科醫生人數 |
10人 | 馬鞍底衛生院 1人,老集寨衛生院1人,者米衛生院1人,金水河鎮衛生院1人,大寨衛生院2 人,銅廠中心衛生院2人,營盤衛生院2人 |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招聘,符合報名條件的公民均可報名參加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3.身體健康,樂于奉獻,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技能條件。
(二)資格條件
特崗全科醫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培訓后,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4.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和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多年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含65周歲以下退休離崗人員)。
(三)下列情形不得參加招聘
1.紅河州內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薪酬待遇標準為平均每人每年6萬元(含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其中:執業醫師每人每年6萬元,執業助理醫師不低于每人每年5萬元。特崗全科醫生待遇經費劃撥金平縣人民醫院,按月考核發放。
五、招聘程序及流程
(一)報名(6月20日—6月21日正常上班時間)。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F場報名人員持執業(助理或鄉鎮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縣衛生局醫政科報名。原件審核后退還。考生必須本人到現場參加報名,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招聘考試的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報名地點:金平縣衛生局醫政科
聯系 人:李紹騰
聯系電話: 0873-5223487 15987782808
(二)開考比例
此次招聘不設置開考比例。
(三)領取準考證
筆試考試的準考證采取現場領取的方式,考生在2014年6月25日正常上下班期間,到金平縣衛生局醫政科(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過時不候。
(四)考試方式、內容、時間和地點、分數線
(1)考試方式
此次招聘考試由金平縣衛生局統一組織。采取筆試的考試方式。
(2)筆試考試內容
醫學基礎知識
(3)筆試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為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11:00??荚嚨攸c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參加筆試。
(4)分數線劃定
筆試考試總分為100分,不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則1: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五)成績并列處理方式
若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含末位并列),進行加試,并按加試成績來確定考生的最終成績排名,加試的方式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如: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的,筆試成績第一名出現2人并列的,不進行加試,如出現3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需進行加試,如出現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參加加試,并列第二名進行加試。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以此類推。最后根據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六)體檢。體檢費由報考者自理,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崗位培訓。由州衛生局組織崗位培訓,對未參加過全科醫學知識培訓的人員進行為期3個月的崗位培訓。
(八)簽訂合同。按照“縣管鄉用”的原則,由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聘期為四年,四年內特崗全科醫生必須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服務期間不服從鄉鎮衛生院管理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要求和有關規定
(一)在招聘工作過程中,不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名、資格復審、筆試、簽訂合同、崗位培訓及其它事項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由于應聘人員電話不通、通訊號碼更換而不通知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組織領導
(一)招聘工作由金平縣監察局、縣人大、縣紀委全程監督和指導,接受社會的監督。金平縣監察局舉報電話:0873—5226910
(二)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公告由金平縣衛生局負責相關政策解釋(聯系電話:0873—5223487)。
特此公告
金平縣衛生局 金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