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對下列在我區參加2014年06月大學外語考試違規考生的考點名稱、考場號、座位號、課程名稱、違規事實以及相應的處理依據和擬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內向我中心發傳真提出陳述,傳真:0471-3261714轉803、電話:0471-3261805。逾期未陳述申辯的,將依本辦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14年06月14日
考點名稱 | 課程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場號 | 座位號 | 違規事實 | 處理依據 | 擬處理意見 |
內蒙古師范大學興安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1 | 7 | 攜帶手機進入考場,并拿出觀看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電子信息技術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1 | 3 | 第五條第三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 | 19 | 聽力考試結束后,拒絕在規定時間提交答題卡 | 第五條第三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6 | 21 | 10:15 未經同意擅自離開考場 | 第五條第六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6 | 14 | 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 | 第六條第五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民族大學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6 | 10 | 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河套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13 | 17 | 夾帶作文小抄 | 第六條第一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13 | 26 | 手機作弊 | 第六條第一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15 | 1 | 手機看信息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3 | 17 | 手機 | 第六條第一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3 | 29 | 手機 | 第六條第一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
內蒙古醫科大學新華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4 | 3 | 攜帶手機考試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民族大學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4 | 26 | 將規定以外物品帶入考場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民族大學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6 | 11 | 提前翻看試卷 | 第五條第九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30 | 15 | 手機傳遞答案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30 | 27 | 兩部手機傳遞答案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31 | 5 | 攜帶與考試相關的作文資料 | 第六條第一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
內蒙古工業大學新城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114 | 5 | 考試過程中查看手機,手機內有與考試有關內容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農業大學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46 | 5 | 攜帶手機,未放到指定地點,是關機狀態。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農業大學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51 | 6 | 10:15佩戴手表,經提醒裝入包中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農業大學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51 | 8 | 10:15佩戴手表,經提醒裝入包中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農業大學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51 | 11 | 10:15佩戴手表,經提醒裝入包中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農業大學校區 |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 6月14日上午 | 251 | 23 | 10:15佩戴手表,經提醒裝入包中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師范大學盛樂校區 |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 | 6月14日下午 | 3 | 17 | 考試結束后繼續答題,未按照監考指令交答題卡 | 第五條第三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醫科大學金山校區 |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 | 6月14日下午 | 16 | 27 | 交卷時間拒絕交答題卡 | 第五條第三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醫科大學金山校區 |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 | 6月14日下午 | 19 | 12 | 攜帶手機考試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醫科大學金山校區 |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 | 6月14日下午 | 53 | 25 | 使用電子設備作弊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1 | 3 | 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 第五條第二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1 | 30 | 第五條第二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2 | 1 | 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 第五條第二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16 | 5 | 16:15分攜帶手機并查看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錫林郭勒職業學院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19 | 1 | 由他人冒名替考 | 第六條第五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20 | 21 | 假借如廁之名,擅離考場逃逸 | 第五條第六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錫林郭勒職業學院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29 | 8 | 利用手機抄襲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內蒙古民族大學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33 | 15 | 將規定以外物品帶入考場 | 第五條第一款,第九條 | 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
呼倫貝爾學院 |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B級) | 6月15日下午 | 35 | 8 | 攜帶手機并查看。 | 第六條第四款,第九條 | 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處暫停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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