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2014年下半年部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來源:包頭市人事信息中心網 閱讀:1224 次 日期:2014-06-16 1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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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商務及外銷員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分為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外銷員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國際商務師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二)申請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取得中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資格審核點辦理手續。

(三)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和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和學位。

(四)已取得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并符合暫行規定中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外經貿外語”科目,只參加“外經貿綜合業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

(五)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六)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組織的外銷員資格考試單科合格成績,不再有效。

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報名條件:

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注冊測繪師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1、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對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前述2個科目考試并合格的人員,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四、物業管理師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以上報名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三)在2006年10月底前,符合內人發〔2006〕85號文件中有關報名條件,并按照《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有關規定,參加了《物業管理實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相應科目,應試科目合格,即可獲得物業管理師資格。

符合《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只需參加《物業管理綜合能力》科目考試,另外3科免試。參加一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

五、注冊安全工程師

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1年。

免試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3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六、注冊設備監理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2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15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本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10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5年。

(五)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上述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考試并申請注冊。

七、價格鑒證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7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5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3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1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6年。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科目。

(一)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

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八、注冊資產評估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3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1年;

(三)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1年;

(四)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5年。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1個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機電設備評估基礎》或《建筑工程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或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可免試《財務會計》。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九、企業法律顧問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3年。

(二)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1年。

(三)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2年。

(四)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1年。

(五)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5年。

符合上述相應的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一)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

(二)通過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

(三)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3個科目。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十、勘察設計

(一)注冊土木(巖土)工程師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

2、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1年。

3、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7年。

(6)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8年。

4、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10年。

5、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中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工作時間的總和。

6、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7、考試分為基礎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8、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后,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3、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年。

4、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8年。

5、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

6、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30年。

7、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8、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后,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三)注冊化工工程師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3、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1年。

4、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8年。

5、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

6、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30年。

7、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8、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后,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四)注冊電氣工程師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3、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年。

4、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8年。

5、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

6、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程設計工作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30年。

7、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8、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后,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五)注冊環保工程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或相近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2002年12月31目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茖W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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