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委政法委同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現對我院2014年人才招聘方案做相應調整,調整內容如下:
一、司法鑒定專業教師調整報考條件
崗位(專業) | 數量 | 相關要求 |
司法鑒定專業教師 | 1 | 刑事科學技術、公安視聽技術、偵查學、痕跡檢驗、法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取得中級職稱和具有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證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
二、交通管理專業教師、司法警務專業教師、治安管理專業教師、社會工作專業教師、法律事務專業教師、司法會計專業教師、信息安全技術專業教師、醫生等8個崗位的招聘數量、相關要求不變。
三、咨詢電話:0898-65857938
海南政法職業學院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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