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縣小型水庫管理工作,根據《臨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高縣小型水庫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的通知》(臨府辦〔2014〕83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堅持競爭上崗、擇優錄用原則。
二、崗位設置
小型水庫管理崗位96個。
三、招聘條件
1.2008年前經縣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辦理人事勞動手續的縣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堯龍水庫工程管理所、波蓮灌區水利工程管理所、鳳蛟水利工程管理所、和興水利工程管理所、南寶第五支渠灌區水利工程管理所、抱美水電站)和各鄉鎮水利管理單位干部職工。
2.年齡要求:男55周歲以下(195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3.遵紀守法,政治思想表現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6日-18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相片4張,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
3.報名地點:縣水務局二樓
4.資格審查:由縣小型水庫管護人員招聘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5.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符合考試條件的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臨高縣水務局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將另行通知)。
(二)考試
1.考試時間:2014年6月28日上午。
2.考試地點:臨高中學。
3.考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考試。
4.考試范圍及內容: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1991年3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8號發布)和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辦法(水利部水安監〔2010〕200號,2010年5月31日印發)。
(三)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結果,按分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選(最后名額出現分數并列時,由招聘領導小組面試確定),并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未聘用人員當作后補人員,在原單位工作,根據管護人員空崗情況,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崗位補缺。
(四)上崗培訓
管護人員聘用后,組織培訓并與水庫所在管理單位簽訂勞務合同上崗。
五、聘期、考核及待遇
小型水庫管護人員每三年一個聘期,每半年考核一次,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聘。聘期待遇按照縣政府雇員工資、社保標準執行。解聘后職工回原單位,由原單位安排上崗或待崗。
六、工作組織
招聘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由縣人社局、縣水務局負責組織。
臨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高縣水務局
2014年6月16日
附件: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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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臨高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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