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群眾文化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一管理、指導下,由省文化廳具體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我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群眾文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實際,現將全省群眾文化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安排如下:
一、評審范圍
全省各類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非公組織中,在群眾文化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并且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人員均可申報評審。實行評聘分離的全民事業單位人員及申請評審兩個以上專業任職資格者,申報評審的任職資格檔次,不得超過允許設置的本單位最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檔次。
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評審范圍:①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人員);②國有企事業單位中,截止評審當年材料報送時間已年滿法定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也未經規定部門批準延長退休,或批準的延長退休時限已滿的人員;③各類非公組織中未與所在組織簽定正式有效聘用合同的人員;④國有企事業單位中未按有關規定履行聘用手續的非在編人員。
二、評審條件
(一)基本要求
1、申報評審者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群眾文化事業,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完成本職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學歷要求:申報評審者須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萍耙陨蠈W歷。
關于學歷認可,均以本單位經過學歷清查登記證實、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與本人實際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文憑或學位證書為準。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證件或證明都不能作為相應的學歷依據。
3、業務能力要求:申報評審者須掌握文藝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群眾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具有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的實踐經驗和獨立工作能力,或有培訓和輔導基層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踐,取得了較好的創作或輔導業績,能對自己的研究、藝術成果進行理論論述,寫出了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
4、任現職年限要求:自本單位根據國家和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有關規定聘任相應職務之年算起,實算至評審當年年底。其中,獲碩士學位,要求任現職滿2年;大學本科畢業要求任現職滿4年,大學??飘厴I要求任現職滿5年。
5、外語要求:申報群眾文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人員,須具有獲得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相應任職資格以來,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取得的C級及以上國家合格證書、合格的《成績通知單》或申報評審前一年度以來取得的省級補充考試合格證書。符合《山西省人事廳關于轉發落實國家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晉人職字[2007]45號)和《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山西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關問題的補充說明〉的通知》(晉人社職[2010]43號)規定免試的人員,須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
6、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根據《山西省人事廳關于貫徹〈人事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晉人職通字[2002]98號)規定,申報群眾文化專業中級任職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有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三個模塊)。
根據《山西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人事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擴充科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晉人職字[2005]118號)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暫時不參加或免去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暫不具備條件的國家級貧困縣以及企事業單位中的專業技術人員;50歲(含50歲)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
7、考核要求:申報評審者必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正常晉升人員,須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任職期滿考核結果都在稱職以上。
(二)具體量化條件
1、工作實績
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之2項。其中,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第7項。
(1)主要參與完成了本地區3項以上大中型群眾文化活動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活動的組織工作,并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具體申報中,2項小型活動可作為1項大型活動計算。
(2)參與完成了輔導業余文藝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骨干10名以上,或完成培訓教學工作15次以上,培訓總人數達200人次以上。
(3)組建和輔導基層業余藝術團(隊)1個,并為基層演出達40場以上。
(4)參與群眾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刊物、資料的編撰和出版發行工作。
(5)獨立或合作創作劇本、小說、曲藝、詩歌、散文、詞曲、舞蹈、美術、書法、攝影等文學藝術中型作品1部和小型作品4個。
(6)參與省級藝術或群眾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項目1項,撰寫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
(7)參與完成民間藝術搜集、整理、研究和發掘利用工作1項以上(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技術人員須達3項以上),并形成文字資料。
2、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內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ú浚┘壱陨峡铼毩⒒虻谝蛔髡甙l表本專業論文1篇。
(2)獨立撰寫專題調查報告2篇以上或2000字以上的文藝評論3篇以上。
(3)在省級以上學術研討會上宣讀、交流論文2篇(第一作者),每篇論文在2000字以上。
對鄉鎮及以下的群眾文化專業人員,若業績、貢獻比較突出,在當地有較大影響的專業骨干人才,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進行特殊申報。
三、其它事項
1、對實施崗位設置管理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國家明確規定實行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評價的系列〈專業〉除外),實行年度申報名額核準制度。各相關單位報送評審材料時須出具經上級主管人社部門批準的《山西省事業單位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核準表》。
2、根據現崗位履職需要,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具有相應工種高級工資格,并符合相應系列(專業)申報評審條件者,可申報評審相應系列(專業)的中級職稱。
3、任職期內獲省部級勞動模范、省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的先進工作者、年度考核連續3年優秀等次人員,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4、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得參加評審:
(1)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單位分配的任務;
(2)任職期間平均工作量達不到單位規定的工作量;
(3)偽造學歷、學位、獎勵證書;
(4)謊報、剽竊成果、成績;
(5)有其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本《安排意見》中未及事宜按省人社廳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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