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財政廳要求,將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換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凡是在2003年(含2003年)后在宣恩縣取得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2014年3月1日后從外省調入我縣的人員,請從現在開始,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到宣恩縣財政局會計局(401室)換取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發證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前的,均應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換證;發證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的,應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期(發證時間滿6年)前6個月內換證。換發的新證書封皮為深藍色柔紋皮,有效期自換證之日起計算,6年內有效。新證仍實行兩年定期登記一次。
宣恩縣財政局
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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