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辦或民辦高?;颡毩W院、高等??茖W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須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備案后方能向社會公布。有關高校制訂的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須符合相關規定,且不得與本校招生章程內容相違背。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市高招辦在《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同時向社會及考生告之在京招生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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