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已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成績合格者,在網上提出轉考申請,申請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課程合格成績單》到教育考試院自考處審核,申核無誤后考生簽字,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二、考生參加的實踐性環節課程成績、免考課程成績、畢業論文成績,根據全國考辦的規定要求不予轉出。
三、考生已用于畢業的課程合格成績不予轉出。
四、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考生,不予轉出。
五、考生在因違返有關規定被??蓟蛘哐舆t畢業期間,不予轉出。
六、轉考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合格成績,方可在轉入地申辦畢業手續。
七、外省考生在轉入寧夏繼續參加自考時,應當在寧夏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后,方可將其轉出地成績歸檔。
八、轉考考生需轉出的課程必須一次性轉出,不允許只轉個別課程。
九、辦理轉考的時間統一規定在每月1日至10日(5月和11月除外,因自學考試閱卷、登分)。
聯系地址:銀川市新華東街67號
聯系電話:0951-6072742
寧夏教育考試院自考處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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