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充實和優化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切實加強專業學科師資力量,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凡進必考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學科需要、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則;
4、招聘學科指標出現空缺時,其指標可調劑到其他緊缺學科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專業 | 合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地理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學前教育 |
名額 | 40 | 8 | 7 | 2 | 3 | 2 | 2 | 2 | 2 | 2 | 2 | 8 |
三、招聘對象
學前教育專業:中等幼兒師范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學前教育、幼師專業畢業生(不含電大、自修、函授、成人教育等);
其 他 專 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本科畢業生、研究生(不含電大、自修、函授、成人教育等)。
四、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山區學校任教,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已取得教師資格證;
5、報考專業原則上與所學專業相符;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4年 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放寬到32周歲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7、具有《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身心條件。
五、招聘辦法
1、報名辦法。
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到縣教育局報名(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歷證明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填寫《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并簽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誠信承諾書》。報名時間從2014年7月14日上午8:30開始,到7月 16日下午5點結束,報名者須交考務費200元。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辦理、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21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憑有效證件領取準考證。
3、組織筆試、查分、面試。
筆試:(1)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專業報考人數的比例為1:2,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按規定對招聘崗位計劃數進行核減,核減指標調整到其他緊缺學科,并將調整情況進行公示。(2)學前教育專業考幼兒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幼兒園案例分析等,其他專業考試內容以報考專業的高中教材為主,同時考察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政策法規等內容;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3)研究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查分:公開招聘教師查分按高考查分原則進行,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組織專家組查分,考生本人或家長不得參與。查分只查本人考試的試卷合計分是否正確,不查評卷寬嚴度,不重新閱評試卷。需查分的考生,請持準考證、身份證,于規定的時間內由本人到縣教育局人事股書面提出申請。
面試:面試對象原則上按招聘名額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都參加面試)。側重考察應試者教學技能。按學科分類抽簽,根據抽簽順序進行備、講,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10分鐘,評委會根據評分標準,當場亮分公布成績。
4、成績折算。
按照筆試、面試7:3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5、成績張榜公布。
6、體檢。
體檢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該科缺額人數和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7、確定擬招聘對象。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體檢結果確定擬招聘對象。研究生面試和體檢合格者直接確定,不占用相應專業招聘指標,并向社會公示七天。
8、聘用。
按縣有關文件精神辦理錄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根據學科需求按綜合成績排名由近及遠分配到各鄉鎮中小學任教(其中研究生分配到高中任教),對不服從分配的作自動取消招聘資格處理,空缺名額按綜合排名依次遞補。
六、招聘工作紀律
1、成立“房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紀檢、監察、教育、人社、財政、編制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確保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2、嚴肅干部人事紀律,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參與招聘教師的工作人員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考生若在報名、考試及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參加房縣招聘教師考試。
附:招聘日程安排
房縣教育局 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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