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培養適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需要的創意策劃師和經理人。即具備設計藝術學知識,兼通管理學、營銷學、廣告學、傳播學等學科知識,掌握整合營銷傳播(IMC)實務,能在設計、廣告、動漫、游戲、企劃、會展旅游、營銷傳播、文化傳播、品牌顧問、傳媒出版、藝術經營、商務咨詢、公共事業、教育學術等機構及企業,從事創意策劃及管理等工作的復合型人才(如創意總監、營銷總監、設計總監)。
主要課程:文化創意產業管理、廣告策劃、文化品牌營銷、設計策劃與管理、會展策劃、藝術品投資與收藏、演藝營運與策劃、城市品牌戰略與城市營銷、品牌整合設計。
授予學位:藝術學學士。
專業受限:不招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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