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明余杭建設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選聘區城市文明義務督導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關心關注我區精神文明建設發展,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為人正直,辦事認真,處事公道;具有一定社會活動經驗,能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身體健康,具備參加戶外監督檢查活動的身體條件和時間條件;男士年齡65周歲、女士年齡60周歲以下的家住臨平城區的市民均可報名參加。
二、報名辦法
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士,由其所在單位或社區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向區文明辦推薦。
2.個人自薦。符合條件的人士,持本人身份證和二寸照片(2張)等材料到區文明辦報名。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30日至6月10日,報名地點在區政府大院中樓203室,聯系人:曹敏祥,聯系電話:86237504。
四、義務督導員的主要職責
1.參與余杭區文明城市、文明單位創建和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相關活動。
2.參與余杭公共文明指數測評相關活動,對涉及交通、旅游、餐桌、用水等方面的不文明行為開展監督、檢查活動。
3.參與城區“清潔綠化余杭”長效管理相關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及時反映問題并報告工作情況。
4.關注和收集精神文明建設中的有關問題和不足,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進行調查巡訪。
余杭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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