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學校教師隊伍編制、崗位需求以及師資結構等情況,經有關部門批準,2014年我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教師及幼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職位
2014年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26名。具體職位見附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服從分配,無違法違紀行為;
3、五官端正,肢體健全,口齒清楚,身高男1.55米及以上,女1.5米及以上,身體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師崗位職責的能力;
4、普通話達到合格要求:報考語文、幼兒教師崗位的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條件
1、報考初中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符合報考崗位的要求。
2、報考小學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大學??萍耙陨蠈W歷;
(2)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符合報考崗位的要求。
3、報考幼兒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中等師范學校(含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以上幼兒教育專業;
(2)具有幼兒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三)未轉正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21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公樓一樓投資服務大廳(新星北路)。
(三)報名程序:報考人員按照填表申請、資格審查、信息輸入的先后順序進行報名。
1、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4張報名;高校應屆畢業生持畢業證、學位證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和畢業成績單報名。筆試、面試過關進入體檢程序前考生須持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送交區教育局(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辦公大樓北棟402室,新星北路)審核,逾期未交的,取消體檢資格。所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申請表》,進行資格審查認定。
2、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對象憑本人填寫好的報名申請表進行輸機,不得由他人代理。
3、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同一職位招考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得小于1:5,對特殊崗位達不到該比例的,經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4、報名注意事項:見“報名須知”。
5、領取準考證:郵政快遞或報考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報考信息回執單于2014年7月4日至5日到婁底市第一職業中學辦公樓(婁底市工貿中專,婁星區學院路)領取,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2014年7月6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地點在婁底市第一職業中學(婁底市工貿中專,婁星區學院路)。
2、筆試內容:筆試為專業知識,總分100分。
專業知識考試范圍:
①報考初中生物、地理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分別為婁底市初中、高中生物、地理現行教材(初中、高中內容原則上各占50%);
②報考小學語文和數學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分別為婁底市小學、初中語文和數學現行教材(小學、初中內容原則上各占50%);報考小學英語、音樂、美術教師的筆試內容分別為婁底市初中、高中英語、音樂、美術現行教材(初中、高中內容原則上各占50%);
③報考幼兒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基本教材,包括學前兒童音樂教育、學前兒童健康教育、學前兒童科學教育、學前兒童美術教育、學前兒童語言教育(幼兒園音樂教育、健康教育、科學教育、美術教育、語言教育原則上各占20%)。
3、筆試有關注意事項:見“考生須知”。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予以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對象
(1)面試對象從招聘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同分跟進)。對達不到該比例的特殊崗位,經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適當降低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如果按1:1的比例參加面試,須經市人社局批準同意,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予以公布。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進行,講課內容為相關專業課程,時間為10分鐘。
4、面試有關注意事項:見“面試須知”。
(三)綜合成績公布
將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形成綜合成績,并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公布。
五、體檢
(一)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
(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標準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四)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則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每個職位遞補1次。
(五)參加體檢人員費用自理。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對違反計劃生育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受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人事考試中弄虛作假的、因違法違紀正在被紀檢監察機關或政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均為不合格)。如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每個職位遞補1次。
七、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為擬聘對象,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門戶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并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由區教育局分派到開發區所屬學校任教,不服從分派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在職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和服務年限承諾書,至少在該學校服務5年以上。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九、紀律要求
報考者要嚴格遵守招考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要真實準確,符合報考規定。凡考場作弊、弄虛作假、偽造學歷等及不服從安排和無理取鬧等行為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見《湖南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暫行辦法》),情節嚴重者,將依法依紀懲處。凡參考人員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三年內不準參加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教師公開招考。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婁底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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