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推動轉型升級、融合發展,我市決定實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面向海內外引進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條件
引進對象分為自主創業人才和企業創新人才兩類。
(一)基本條件
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有3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二)其他條件
1.自主創業人才
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在產品開發和企業經營管理方面具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本人或團隊核心成員投入企業的實際資本一般不少于10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
2.企業創新人才
具有博士學位;擁有高級職稱或國際公認的執業資格,或曾擔任過高層管理、技術職務;2014年10月31日前與相關企業簽訂協議,完成引進相關手續;月薪一般不低于1萬元;入選后能連續為引進單位工作3年以上。
二、扶持政策
(一)自主創業人才
1.項目經過評審,按照重點推薦項目、優先推薦項目、一般推薦項目,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資助。重點推薦項目中特別優秀的,可突破最高資助標準;
2.由注冊企業所在地負責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創業場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生活用房,并免除3年租金;
3.引進人才創辦企業,繳納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標準獎勵給企業用于研發或擴大生產。創業人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50%獎勵給個人;創業人才在我市取得收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全額獎勵給個人。
(二)企業創新人才
1.項目經過評審,按照重點推薦項目、優先推薦項目、一般推薦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和4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資助。重點推薦項目中特別優秀的,可突破最高資助標準;
2.項目落戶企業負責提供所需工作場所和生活住房;
3.技術成果可評估作價出資,根據投資各方約定,其技術成果可按注冊資本最高不超過70%作價入股;
4.企業引進人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50%獎勵給個人;企業引進人才在我市取得收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內全額獎勵給個人。
(三)擇優推薦申報省級以上各類人才、科技項目;優先向金融機構、擔保公司、風險投資公司推薦融資項目;幫助解決簽證、落戶、執業資格、醫療、保險、稅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學、駕照轉換等方面的問題。
三、申報辦法
(一)采取網絡和現場相結合的方式接受報名,報名人員可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提交材料。
(二)申報通知、所需申報材料、我市人才項目需求以及人才引進相關政策,請登陸泰州人才網(www.tzjob.com)進入“泰州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專題查閱和下載。
(三)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先生、印先生
聯系電話:0086-523-86886257、86880623
電子郵箱:tzzzbrcc@163.com。
聯系地址:江蘇省泰州市鳳凰東路58號
郵政編碼:225300
泰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3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