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區黨群部,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贛人社發〔2011〕37號)、《關于做好2014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20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要求,為做好2014年度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
1、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含離退休人員)。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2、檔案掛編在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等人事代理機構,且符合現行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通過所在人事代理機構申報并提交材料。
3、暫無主管部門的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單位向所在縣(區)人力資源(職稱)部門申報。
二、資格條件
1、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繼續執行《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2011年修訂版)》(贛人社發〔2011〕47號)。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正高級資格執行《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教授級講師資格條件》(贛人社發〔2013〕72號)。建設工程中級資格條件執行《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西省建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贛人發〔2005〕10號)。有其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2、大學??飘厴I生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大學普通班畢業生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及中專畢業生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學歷資歷條件按《關于2002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發〔2002〕18號)執行。
(1)大學??飘厴I后,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以上,期間取得本科以上學歷。
(2)1984年以前畢業的大學??飘厴I生,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8年,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以上。
(3)1970-1976年入學的大學普通班畢業生,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以上,可正常申報副高專業技術資格;取得副高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副高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以上,可正常申報正高專業技術資格。
(4)中專畢業后,一直在生產型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0年以上,取得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工程師職務滿5年以上,可正常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5)中專畢業生在生產型企業和農場,縣、鄉農林牧漁水單位從事技術工作滿20年,取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初級職務滿4年以上,可正常申報工程師、農藝師、畜牧獸醫師。
3、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并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按《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專業技術資格(職務)對照目錄的通知》(贛人社發〔2012〕93號)執行,可申報審評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4、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資格、聘任時間)、工作年限、業績(含論文、論著)等終算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時間按年頭算。業績從取得現資格之年起計算。
三、政策調整
1 、從2014年起,在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中增設“少先隊活動”科目,把從事少先隊活動的工作及工作業績納入職稱評審范圍。具體按《關于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發〔2013〕94號)執行。
2、從2014年起,申報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供最近半年以上社保參保繳費憑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
3、從2014年起,全面推行學歷查詢認證制度和論文檢索審驗制度,申報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均須進行學歷認證和論文檢索審驗。具體按《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執行。
4、從2015年起,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按《關于做好2014年度農業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4〕146號)執行,不再試行以考代評,改按評審或考核認定方式。
5、從2015年起,適當放寬職稱外語要求,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不作職稱外語要求,年滿50周歲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職稱外語。
四、有關事項
1、關于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按照《江西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2〕48號)要求,全面推進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加強調查研究,穩慎推進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職稱制度;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有效銜接。具體工作將按省廳要求另行通知,專門部署。
2、關于非國有企業職稱評審。進一步規范申報渠道,嚴控申報專業范圍,工程系列設電子信息工程、機電工程、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環境工程、林業工程、裝飾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風景園林工程、給排水工程等10個專業;經濟系列設工業經濟、經濟管理等2個專業。嚴格社保關系,規范申報流程。在本市管轄范圍內社保部門繳納社保的非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經市非國有企業管理部門受理材料后,報市職改辦審核。進一步規范系列轉評,非國有企業專業技術資格可申報轉評同級國家專業技術資格,不可直接申報晉升高一級國家專業技術資格。
3、關于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職改辦、市屬相關專業初級評委會、各人事代理機構要認真領會《關于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3〕30號)精神,規范認定程序,暢通認定渠道,嚴格認定條件,嚴肅認定紀律,明確認定專業類別,完善認定數據報送與備案工作。各認定機構在辦理資格認定后,要根據認定情況下發文件批復,并報送市職改辦。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半年開展一次。
4、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為回應社會關切,緩解聘任矛盾,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昌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7號)精神,按照“個人申報、社會評價、單位聘任、政府指導”的原則,采取分級管理、逐級聘任的辦法,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妥善處理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問題。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做到政策條件、崗位職數、考核情況、聘任情況“四公開”,確保在用人單位人員結構和崗位設置方案內,按照規定的程序開展聘任工作。
5、關于職稱考試。按照《2014年度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贛人社字〔2013〕514號),加強人事督導和服務,會同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做好2014年職稱考試考務工作,確??荚嚾蝿枕樌瓿?。同時,市直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各級專技工作部門要切實履行資格審查職責,對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嚴格審查,把好資格審查關。認真貫徹《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加大對職稱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維護職稱考試的公平、公正。
6、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從2015年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可在同一專業技術資格層級內一次性登記考核,登記考核結果將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必要條件。各縣區、市直各單位要加強宣傳引導,鼓勵、督促專業技術人員及時完成繼續教育任務,抓好學時登記考核工作,確保工作平穩過渡。
五、申報要求
(一)關于申報時間安排。全市受理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單位具體報送時間詳見《南昌市2014年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審查時間安排表》(附件一)。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人員的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待考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關于申報材料推薦。各用人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贛人發〔2003〕35號)要求,堅持“公開、展示、評估、監督”的申報辦法,認真做好申報推薦工作。要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估,嚴格把好推薦關,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推薦。用人單位在報送申報材料前,必須以適當方式對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并附上公示證明材料。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時效性和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存在弄虛作假的或其他違規行為的一律不得報送。
(三)關于申報材料審核。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和流程,認真做好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審核等環節工作,審查申報人員是否符合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信息是否準確完整、申報程序是否規范、申報系列專業是否與崗位和從事專業一致。材料審核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暫不符合申報條件或暫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注明存在問題允許其在3個工作日內補充材料繼續上報,逾期未報者,視為放棄申報。對不再申報的材料,要及時逐級通知到本人,并退回材料(表一、表二不予退回)。對弄虛作假或舉報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申報資格并將不良信息記入其誠信檔案。申報材料一律由單位人事部門報送,縣區(開發區、新區)所屬單位人員的申報材料由縣區(開發區、新區)專技工作部門匯總后統一報送。個人報送的材料,市職改辦將不予受理。
(四)關于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內容
(1)表格材料
①《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一式一份);
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
③《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一式二十份);
④《取得現資格以來公開發表論文(論著)和承擔科研課題(項目)登記表》(一式二十份);
⑤《代表作(論文、論著)鑒定表》(一式一份);
⑥《個人業務自傳》(一式二十份,破格、掛編人員提供);
⑦業績材料目錄。
(2)證明材料
①學歷、學位證書及其查詢認證證明材料;
②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聘任證明);
③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原件(或免試證明);
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⑤個人社保參保繳費證明(或《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
⑥取得現資格以來發表、出版的本專業論文、論著原件;
⑦取得現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獎項,承擔課題(項目)、項目完成情況,專業技術成果轉化、應用以及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等方面的業績材料原件;
⑧下列有關人員另須提交的材料:
A、申報高級經濟、會計、審計、統計、衛生等考評結合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專業考試合格證原件;
B、從機關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提交《工資變動審批表》和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任職文件;
C、申報有從業準入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提供從業資格證書,比如:教師資格證、衛生執業證等;
D、規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申報材料提供
(1)學歷
①1990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生成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他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學業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相應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紙質認證報告。認證或佐證材料經所在單位確認,并加蓋公章后,與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②相近專業的界定,可參照原國家標準局信息分類編碼研究所出版的《人事信息代碼匯編》中有關學科和專業代碼部分的規定;也可參照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學科門類規定,同一學科內的專業可視為相近專業。
(2)論文
①申報有論文檢索審驗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所在單位須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術論文在主流數據網站上進行檢索驗證,并打印檢索頁加蓋單位公章,與學術論文原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無法在主流數據網站檢索到的論文原則上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
②不在新聞出版總署網站查詢范圍內刊物及發表在刊物增刊、內刊、專刊、特刊、論文集上的論文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學位論文、科普文章、介紹性文章、一般性綜述、簡介、問答、報導、教輔、通訊、講話(報告)、總結(評審條件中特指的除外)等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論文依據。
③凡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通報確定的違法刊物、盜用刊號刊物、盜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發的論文一律無效。
(3)課題
①科研課題須提供立項證明材料(《課題立項合同書》)、結題證明材料(《結題報告》或《驗收報告》或《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資料。
②科研課題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員名單(申報人員名字處)須加蓋課題立項單位或鑒定(驗收)單位公章。
(4)獲獎
獎勵證書需附頒獎部門下發的獲獎文件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5)社保參保繳費證明
①提供的社保參保繳費證明須是社保部門出具的最近連續半年以上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原件,復印件一律無效。繳交社保單位和申報單位不一致或不連續的,不得申報。
②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復印件需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6)誠信承諾書
①申報人員須在《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中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保證其所填寫信息及所提交的相關證書、論文論著、業績成果等申報材料真實可信。
②所在單位須在《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中簽署《單位保證書》,保證申報人員為單位正式在職在崗職工,其申報材料真實可信。
3、申報材料時效
(1)申報人員所提供的論文論著、科研課題、獎勵項目等業績材料應與申報的專業相同或相近。非本專業和相近專業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
(2)申報人員所提供的論文論著、科研課題、獎勵項目等業績材料應在業績起算、終算時間之內。不在起算、終算時間之內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
4、申報材料填寫
(1)按照各表填表說明認真填寫,內容務必真實可靠、客觀準確,字跡應端正、清晰。如內容較多,可酌加附頁。表內各欄項目不得空白,如某項無內容則應在該欄注明“無”字樣。
(2)取得現資格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及完成情況應對照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逐條逐項填寫,所填內容均須提供證明材料。
(3)“工作單位”欄應以單位公章為依據填寫單位全稱;“申報專業”欄應根據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參照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填寫規范專業名稱;“申報資格名稱”欄以《各專業技術資格名稱一覽表》為準填寫規范名稱。
(4)“基層單位推薦意見”、“取得現資格以來工作質量與職業道德評估情況”欄由基層單位填寫,要求突出重點、簡明準確,對申報人員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意見。
(5)“歷年考核情況”欄由單位人事部門依據申報人員取得現資格以來歷年考核情況如實填寫,考核等級不得涂改。取得現資格超過五年的,填寫近五年的年度考核情況。
(6)個人業務自傳內容應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成長過程,目前達到的水平,取得現資格以來的主要業績和成果;業務工作、組織管理工作的經驗和體會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措施等。
5、申報材料裝訂
(1)學歷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職稱外語證、考評結合考試合格證、個人社保參保繳費證明、從業證等證明材料須按要求貼入《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相應欄目。
(2)業績材料務必與申報表格中填寫順序一致,業績材料以《業績材料目錄》為封面裝訂成冊,目錄按提供材料順序填列。裝訂力求整潔、美觀、結實,方便評審專家查閱。
(3)申報材料裝入江西省職稱工作辦公室印制的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檔案袋,一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單位、手機號碼、所屬市廳局、申報系列專業、申報資格名稱、是否破格等信息。
6、申報材料審查
(1)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審查申報人員所填內容和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與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論文、業績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觀事實相符。核對的各種證明材料必須加蓋審查單位公章并簽注審查人員姓名。
(2)審查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審查申報人員所填內容和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規范,申報材料裝訂是否符合要求。
(3)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審查各申報表格中必填欄目是否空白,是否如實填報負面情況。各申報表格中所填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及完成情況是否按要求提供了完整的證明材料。
(4)審查申報材料的時效性。審查申報人員提供的論文論著、科研課題、獎勵項目等業績材料與申報的專業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業績起算、終算時間之內。
(5)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審查是否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要求,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是否符合執業類別和范圍的規定。
7、申報數據報送
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市直各單位在報送材料時,必須一并附上申報數據(含紙質版和電子版),未附申報數據的,一律不受理申報材料。從2014年起,我市工程系列中級、綜合專業中級、建設工程(綜合工程)高級、西醫內(外)科副高等系列均填報《南昌市**系列*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信息一覽表》(見附件二)。除以上系列(專業)外,其它系列(專業)高級申報數據仍使用“江西省職稱管理系統”,各用人單位可登錄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c.gov.cn/),進入“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專欄中的“相關下載”欄下載“江西省職稱管理系統(2012年版)”并安裝。
六、評審要求
1、進一步加強評委庫建設,提高評審隊伍整體素質。按照“擴大范圍、改善結構、調優質量”的要求更新充實評委庫成員,并實行動態管理。對遴選入庫的專家組織業務培訓,學習掌握評委會章程、資格條件、評審紀律等職稱政策和要求,不斷提高評審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積極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和用人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2、從嚴控制通過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實行比例控制。2014年評審通過率將在2013年的基礎上繼續下降,各專業評委會在核定的通過率范圍內進行評審,做到好中選優。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自主評審的單位,原則上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內進行評審。
3、各評委會要在規定的評審權限、評審專業范圍內,按照《江西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章程》(贛人發〔2002〕11號)開展評審工作,規范評審程序,創新評審方式,切實提高評審質量,維護評審工作的嚴肅性與公正性,提高評審結果公信力。各專業評委會辦事機構應在開評前7天向市職改辦呈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方案,明確參評人員情況、時間、地點、組織、程序、評委需求等內容,經市職改辦批復后方可開展評審工作。在評委會結束后,各專業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在7天內向市職改辦報批評審結果,并及時將評審結果在網站上予以公示。同時,要認真及時地做好申報人員的材料退還、交接工作,不得遺失或損壞。在材料交接過程中,應有完備的手續。
職稱工作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縣區(開發區、新區)、市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管理,增強服務意識,嚴肅工作紀律,規范辦事程序,努力踐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確保今年職稱評審工作任務圓滿完成,確保職稱工作公平公正。
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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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4年系列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數據一覽表》來源于南昌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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