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是2012年9月特崗服務期滿并且已轉為在編的教師,現在也在原學校,我報的監獄系統進面了,請問現在打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果蓋了鄉鎮中心學校和縣教育局的章可以了嗎,另外請問資格復審到底需要哪些證件,因為要去昆明復審,如果某一個證件沒有帶的話,一天的時間根本不可能返回去拿,另外請老師給一個監獄系統資格復審的電話,有不清楚的我再打電話詳細的問一下,謝謝!
回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可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一式兩份,審核后一份交審核單位、一份個人留存)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具體材料及要求請詳閱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文件。
云南省監獄管理局聯系電話:0871-6631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