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學位:基本修業年限四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本專業方向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相關政策,具有較強的法律實務能力,能從事法律專業尤其是法律服務工作的高素質的應用型人才。培養方式將是本專業方向的最大特點,學院將引入司法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實踐部門專家共同參與教育教學活動,在加強法律專業理論功底培養的基礎上,突出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以幫助學生畢業后能在最短的時間達到法律實務崗位的工作要求。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合同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學、經濟法學、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基本規范、律師以及訴訟與非訴訟基本技術等。
就業方向:學生畢業后,主要到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以及與此相關的工作,也可以如普通法學專業畢業生一樣在立法、司法行政及企業、公司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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