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教師資格條例》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3〕35號文件)精神,滿足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現將2010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中等師范學校應屆畢業生、高等學校大專以上應屆畢業生及符合《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面向社會人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規定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受理階段
(一)申請地點:石屏縣教育局人事股
聯系電話:4859244
(二)申請時間及要求:(2010年4月20日—29日)
(1)申請人于2010年4月20日至29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材料(在職人員需要認定的由本人所在學校收齊材料統一來申請辦理);
(2)列入普通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只能認定與其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認定下一等次以及專業不一致的應參加申請任教學科的教育教學認定測評;非普通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一般應與所學專業相一致,并應參加申請任教學科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3)普通師范??飘厴I,后學歷非師范本科畢業人員申請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普通師范、幼兒師范畢業、后學歷非師范??飘厴I人員申請初中教師資格的都應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4)普通師范學校3加2畢業人員,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可以直接認定,申請初中教師資格應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5)符合申請條件的公民,同一年度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6)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為有效學歷;
(7)面向社會認定幼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中等師范非幼師畢業不能認定幼兒教師資格,幼兒師范學校畢業不能認定小學教師資格;
(8)普通語水平達二級乙等以上(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的普通話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
(三)所有申請人員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
(2)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及其復印件一份;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一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其復印件一份;
(6)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出具)對本人的思想品德證明材料《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7)一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近期照片1張。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思想品德鑒定表》請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四)師范教育類專業人員應補充以下材料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課程考試成績單由學校提供復印件一份;
(2)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一份。(由提供單位加蓋公章)。
(五)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提供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表和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書及其復印件一份。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對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委員會按照《云南省關于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審查意見。
四、資格認定及證書發放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規定時間內作出認定意見并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五、教師資格認定收費
考試認定收費標準嚴格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改收費〔2008〕735號)文件規定執行。
注:請各中小學張貼宣傳
石屏縣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